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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隆鑫工业园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4-05-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河南隆鑫工业园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 文号 平环审(2014)51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隆鑫工业园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隆鑫工业园迁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叶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投资2.8亿元,在叶县产业集聚区文化路与盐都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三轮车生产线,淘汰现有叶县迎宾大道北段的生产线,生产规模由20万辆燃油三轮车增加至50万辆(其中燃油三轮车仅进行技改,新增30万辆电动三轮车)。新厂区建设4座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车间(车架车间、车厢车间、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1栋办公楼,两栋宿舍楼,并预留二期发展用地。厂区燃料采用天然气。主要原料为钢板、管材、脱脂剂、磷化剂、色漆、清漆、电泳漆、无铅实心焊丝等。发动机(隆鑫牌、国III标准)、车灯、车轮、电瓶、消声器和喇叭全部外购。总体工艺为:下料、焊接、表面处理(含酸洗、磷化、电泳、涂装等)、总装、成品。其中车厢和车架工艺为:下料、焊接(部分须酸洗)、打磨、存放;酸洗磷化工艺为(全厂2套酸洗线):零部件、脱脂、酸洗(稀盐酸)、水洗、中和(烧碱溶液)、磷化(磷化前表调处理,磷酸钛盐做表调剂)、水洗;涂装工艺为(全厂共3条涂装生产线,含2条车厢涂装线,1条车架电泳涂装线):上挂架、洪流喷洗、热水洗、脱脂、水洗、磷化(含表调)、水洗、纯水洗、超滤水洗、电泳(阴极电泳工艺)、烘干、喷色漆、流平、喷面漆(清漆)、流平、固化。喷漆采用封闭的水旋喷漆房,纯水制备采用RO膜法设备,新增8套天然气锅炉(3套热水炉,5套热风炉)。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2、强化废气治理。涂装车间漆雾选用先进喷漆工艺,采用静电循环喷涂,配套水旋式喷漆房和活性炭纤维吸附,有效净化漆雾废气。车间低浓度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法联合处理装置处置;酸洗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塔净化,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焊接车间设置与焊机相配套的焊接烟尘净化器,确保焊接烟尘全部得到处理。厂内配套的8套天然气锅炉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置,经排烟通道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3、做好废水防治。厂内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喷漆废水添加漆雾凝聚剂进行预处理。酸洗废水、脱脂磷化废水、电泳废水、喷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等分别经预处理后送至污水处理站(斜管沉淀池+气浮净水器+两级过滤器过滤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集聚区管网。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放。厂区管网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接通前禁止污水外排。 4、减轻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采取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等措施防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5、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废边角余料回收后再利用;废机油、废棉纱、废乳化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纤维、废油漆桶、废电泳漆渣、磷化渣、酸洗槽液渣等均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控制,分类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6、涂装车间、仓库区、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场地等重点防渗区强化地面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涂装车间西侧设置不小于200m3的事故废水池,并强化防渗、防腐。厂内道路、车厢车架生产车间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防止厂区污染物下渗影响地下水环境。 7、厂区周边及厂房四周进行绿化,净化空气,隔声降噪。 五、项目涂装车间防护距离为100米,现状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企业须于当地政府沟通,禁止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或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六、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试生产,试生产批复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叶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年4月29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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