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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4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关于2016年4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或行政服务科。公示期:2016年4月21日~2015年4月2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92123 传真: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461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建设内容与规模 环评单位 1 平顶山市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主城区东部片区再生水管网工程 平顶山市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湛河两岸、建设路、神马大道等 城市基础设施 一、项目投资4911.43万元,在市区东部建设路(许南公路至东环路)、湛河北岸(许南公路至白鹭洲湿地公园、湛河至文化宫绿地、湛河至鹰城广场、湛河北岸至体育场)、湛河南岸(许南公路至凌云路、)湛河南岸至河滨公园和神马大道(许南公路至平叶路、神马大道至现有管网)敷设再生水管道136.28km,其中包括干管49.87km,管径DN110~DN600(管径大于300采用球墨铸铁管,小于300采用PE管),绿化灌溉支管86.41km,管径DN63~90,穿越河道、道路采用定向钻施工。项目湛河北部片区再生水管道出厂后沿湛河北岸绿化带敷设,向西至温集沟处,向北沿温集沟至白鹭洲湿地公园,沿线在科技路、煤泥河、城东河、西杨村河和陈庄沟敷设支管道;湛河南部片区再生水干管再开发路处由湛河北岸管道接出,分两路,一路向南至南一环后向西至开源路,一路沿湛河南岸敷设至凌云路,支管沿神马路、开发二路、东环路、新华路和开源路敷设。再生水管道主管道覆土1.0米,绿化带内灌溉管道覆土0.6米。再生水水源为污水处理厂。项目主要污染为施工期路线清理、管沟开挖、下管入沟、回填土方等产生的扬尘,管道试压废水等。施工期按蓝天工程要求进行,可有效防控。管道试压废水为再生水,可直接用于绿化灌溉,不排放。运营期无污染物产排。项目为管网建设项目,跨新华、卫东、湛河和高新区。二、污染物产排:施工期扬尘(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控)、噪声(合理选择施工时段)、管道试压废水(用于绿化灌溉,不排放)、弃土(回用于绿化带)等。运营期无污染物产排。三、审批要求:强化施工期管理,按照蓝天工程要求施工。 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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