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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市金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细粉煤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5-03-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金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细粉煤灰加工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5]4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市金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细粉煤灰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市金亚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金亚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超细粉煤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华区焦店镇刘沟村东侧,南侧为平煤神马集团铁路专用线,东侧为原四矿矸石电厂灰坑。项目建设粉煤灰加工生产线,主要建设粗灰库、磨房、储灰仓4个、办公楼、食堂等。设备有特效链式三筒烘干机,粉煤灰风选设备、粉煤灰磨、袋式收尘器、板链提升机、皮带输送机等。原料为姚电公司程寨沟灰场粉煤灰,产品为分级灰,热源为四矿电厂蒸汽。工艺为:灰场粉煤灰经罐车送至原灰库、烘干、干灰库储存、风机分选分离得到I、II、III级灰,部分III级粗灰球磨后得到I级灰。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米,现状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期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平顶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 2、原料运输车辆采用封闭罐车;原材料在全封闭仓库内贮存及封闭皮带内输送;提升、烘干、分选和粉磨各工序均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颗粒物限值执行;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生产中产生的蒸汽冷凝水收集后用于车辆清洗及厂区洒水抑尘,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车辆清洗水沉淀后回用。 4、球磨机、选粉机和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5、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回收后重新利用;球磨机等产生的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7、企业需与当地政府沟通,禁止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试生产,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按照规定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新华区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科                        2015年3月4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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