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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万套一次性使用自毁式无痛采血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万套一次性使用自毁式无痛采血器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4]76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万套一次性使用 自毁式无痛采血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万套一次性使用自毁式无痛采血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的一次性使用无痛采血器项目位于新城区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院内,设计生产规模5亿套采血器。项目利用原已建成的注塑二车间和组装车间,新增采血器组装生产设备,灭菌解析、办公、食宿等设施依托原有项目。项目原材料包括聚乙烯、聚丙烯、ABS树脂、PVC树脂、色母、阻血套、针管、包装箱等,设备有注塑机、挤出机、组装机、封口机、打包机、灭菌解析设备、净化系统等。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注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HCL等废气及组装车间挥发的粘结剂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按照“以新带老”原则对原有工程环氧乙烷灭菌、解析工艺外排的残存废气进行治理,吸收池封闭,防止废液挥发,确保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废料破碎在注塑车间内的封闭破碎间进行。 2、切实落实厂区雨污分流;模具冷却用水、空调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绿化,不排放;环氧乙烷吸收溶液回收后交专业回收厂家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进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禁止污水直接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注塑机、挤出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切割废料、不合格产品等回收重新破碎利用;废弃外包装材料回收后销售;废活性炭、废有机物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及时交资质单位处置。 5、建立事故应急预案,防范生产中使用的化学品泄露等事故排放造成的环境风险。 五、项目建成后要按照规定申请试生产,批复后及时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市环境监察支队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年12月4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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