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信息资源 公示公告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鲁山县后营村绿地•国际花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 意 见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鲁山县后营村绿地•国际花都 文号 平环审(2014)39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鲁山县后营村绿地•国际花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 复 意 见   平顶山市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鲁山县后营村绿地•国际花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鲁山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鲁山县人民路与鲁兴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占地面积45.5万平方米(分为六个地块),投资13亿元,A地块建设商业、写字楼、宾馆等;B地块为写字楼、商业;C1地块建设28F住宅楼、商业、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等;C2地块建设28F住宅楼、商业、幼儿园、居委会、小学等;D1地块建设18F、28F住宅楼及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等;D2地块建设18F、28F住宅楼和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等。小区配套垃圾中转站、地下车库等辅助设施,建筑面积175.93万平方米。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用地符合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南新区规划,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须采用商品砼、商品沥青,禁止现场搅拌作业;施工工地须设置围挡封闭、严禁敞开作业;大风气象条件下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及时冲洗,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须密闭;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严禁乱堆乱放;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降低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期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严禁夜间高噪声施工,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工程材料、装修材料及水电设备需选用环保节能型。 2、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地面停车场周边加强绿化,地下车库强化通风,废气通过专用风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采用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垃圾及时清运,减轻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废水治理。小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鲁山县污水处理厂; 4、各类水泵、空调等设备均单独放置于设备间内,风机等安装消声装置,可有效防控噪声对外部敏感点的影响;禁止在小区内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声设备设施。 5、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运填埋。 6、加强绿化,因地制宜种植适宜树种,美化环境,除尘降噪,绿化率应不低于规划要求的绿化率。 五、项目东侧临近产业集聚区南区,需加强绿化防护。建议项目建设方与鲁山县政府加强沟通,临近小区的集聚区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污染型企业。 六、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鲁山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入驻小区的酒店需另行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年1月10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