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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5月7日拟作出批复决定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关于2015年5月7日拟作出批复决定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石山太阳能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报批全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3日。如对项目建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在网上留言或拨打举报电话。   电话:0375-3990356         传真:0375-3990306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7日局领导审议拟批准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待批准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石山太阳能发电建设项目 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叶县常村镇火石山    叶县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火石山太阳能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建设规模:项目用地686亩约457333.56平方米,设计规模为每小时发电45000KW,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项目四周均为山地,东至暖泉可林,西至岭皮排水沟,南至瓦房庄栗坡,北至毛冲边界,选址为荒山荒坡未利用地及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光伏发电系统、35KV箱式升压变电站、生产综合楼及配电室。主要设备为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汇流箱、直流防雷配电柜、逆变器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有设备噪声、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光污染、固废等,由于远离村庄,其中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附近村庄及交通道路不会产生光污染;固废等由厂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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