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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

发布日期:2019-06-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环保局: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人: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0375-3500979  18637598281

电子邮箱:76521958@qq.com

 

 

 

 

2019514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环保铁军,助力污染攻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生态环境部连续三年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坚持立足岗位、结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练兵任务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把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结合强化督查、日常监管、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投诉案件查办等工作,采取实战练兵、竞赛比武、培训指导、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坚持实战练兵,提升执法能力。以强化督查、污染防治攻坚调研等交叉执法检查行动为练习场和战场,积极选派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人员配合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开展异地执法,通过交流学习,开阔眼界、提高认识、拓展思路,并采取以老带新,互相学、交叉学的方式,不断锤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通过鼓励全员参与、团队练兵,积极打造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坚持长效练兵,提升监管效能。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等日常监管现场检查记录,全部上传到环境监管执法平台;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办环境违法案件,充分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强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移送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等手段的运用,案卷资料及时上传处罚系统,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坚持在日常工作中以学助练、以查促练,以查练兵、以案强兵,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三)坚持深化改革,提升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快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实行立功表彰奖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探索推进执法人员通过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四)坚持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执法程序建设,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提升规范化水平;结合行政区域特点,采取专业研讨、案例评析、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等方式开展执法稽查、案卷评查。省厅和市局将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对重点市县开展执法稽查,着力提升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

(五)坚持创新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加强移动执法、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系统的应用,促进科技练兵。省厅和市局将组织开展环保法律和执法业务知识全员考试、无人机操作技能比武等活动。各地也要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执法理念和方法,采用实战练兵、竞赛比武、培训指导、督查抽查、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练兵方法,提高执法人员积极性,激发学习法律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升执法水平的热情。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月底前)。各县(市、区)在总结2018年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以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根据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完成动员部署。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名单于530日前报省厅。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96-11月)。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参照评选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24)对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审,评选辖区内大练兵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于111日前,将大练兵总结和自评报告、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局。

(三)总结表扬阶段(201912-20201月)。各县(市、区)要对各自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市局组织业务骨干和法律专家对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效果进行评审:候选集体的评价指标主要是强化监督和污染防治攻坚调研表现、队伍建设与管理、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执法公众满意度等;候选个人的评价指标主要是强化监督和污染防治攻坚调研表现、调查取证工作质量、日常监督执法表现、执法公众满意度、廉洁执法等情况。最终评选出表现突出集体县(市、区)4个;表现突出个人6名。另外,还要评选出大练兵活动3个县级突出进步单位。

市局根据评审情况,将向省生态环境厅推荐2个县级候选集体和6名候选个人参加省生态环境厅评选,由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后继续向生态环境部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执法大练兵是加强全市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把大练兵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做好保障。要统筹协调法规、人事、宣教、监控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确保活动有人负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推进大练兵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要发动全系统执法人员、新进人员、机构转隶人员全员参与,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理论知识、创新执法手段、参与执法实践、提高个人执法素质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紧盯短板,强化实效。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2018年大练兵活动的问题和经验,紧密结合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新特点,积极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围绕解决执法短板和促进提高执法效能,谋划2019年练兵重点,采取形式多样的练兵手段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能力和执法规范性。要在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日常环境执法监管、移动执法应用等工作中持续练兵,切实解决自身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练兵效果。

(三)加强宣传,鼓励参与。各县(市、区)在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和环境执法成效的宣传报道,增强大练兵活动的影响力,树正面典型、展铁军风貌。要积极向《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新闻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环境APP设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实时宣传大练兵活动的进展和动态。同时,要鼓励公众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激发公众参与度,提升满意度。

(四)规范公开,按时报送。各县(市、区)要依法更新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超标企业名单、投诉案件处理情况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处罚系统和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息填报工作,严格按要求的时限、格式、内容报送相关信息。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对各(县、市)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将不定期进行通报,并约谈信息填报不及时、不符合要求的地市。

(五)正面激励,严肃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将大练兵考核成绩与单位、人员的评先、奖惩、任用挂钩,在表扬、记功、晋升或培训、考察学习等方面对练兵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同时,要加强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教育,对选派参加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和省厅污染防治攻坚调研等活动的人员发生不服从调配、违反组织纪律等情况的,除对违纪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违反廉洁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