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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十三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的要求,现将平顶山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十三批)目录予以公布。

平顶山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目录(第 13 批)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测类别

有效期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平顶山市永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B类(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

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平顶山市高新区青桐街10号院

秦威

0375-33906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