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十三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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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的要求,现将平顶山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第十三批)目录予以公布。
平顶山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目录(第 13 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测类别 | 有效期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平顶山市永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B类(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 | 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 平顶山市高新区青桐街10号院 | 秦威 | 0375-33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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