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山县瑞良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及舞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等3个项目的审批公告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23日我局对下列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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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鲁山县瑞良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19]22号 | 2019年9月23日 |
2 | 关于《宝丰县圣诺陶瓷有限公司年产84万立方米发泡陶瓷隔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19]23号 | 2019年9月23日 |
3 | 关于《舞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平环审[2019]24号 | 2019年9月23日 |
平环审[2019]22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2dbi
平环审[2019]23号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u8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