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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要求,制定了《平顶山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截至2019年8月底,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平顶山市四大类41项问题,已完成25项,其余16项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正按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完成率61%。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234件,目前已完成整改229件,其余5件正按时间节点持续推进。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顶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梳理整改任务

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四大类41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列出销号责任清单,加强跟踪督办,坚决整改到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强化整改督导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研判、部署、督察,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周斌、市长张雷明多次现场督导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治污能力,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会议13次,市主要领导带队调研督办15次,作出批示19次;平顶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提醒函9份、督办通知29份,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四)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019年8月10日,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滞后、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发挥不到位、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个别企业拒不整改问题涉及的6个县(市、区)、6个市直有关部门的54名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一)开展“百日会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经平顶山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3月20日—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了改善空气质量“百日会战”五大专项行动。

1.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标准,分批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9年以来,共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542家。

2.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专项行动。在全市开展六大专项治理行动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目前,全市共排查1493个问题项目,推进整改完成1012个,整改完成率67.8%。

3.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重型运输车辆污染管控,制定大型货车绕城路线,严控重型运输车辆入市,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市区通行重型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或属于新能源车辆。渣土车及散流体运输车辆必须冲洗、苫盖、密闭到位。在市区周边设立9个联合执法检查站点、10个公安检查卡点,严格开展现场检查,禁止违规车辆入市。

4.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平顶山市委书记周斌多次调研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先后派出多个调研组对施工工地落实“六到位”“六个百分百”“两个禁止”要求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对违规作业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依法从重处罚。不断改进清扫保洁作业模式,继续开展道路“以克论净”检查评比工作,推进道路深度保洁,提高保洁质量。切实加大机械清扫力度,扩大清扫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减少路面积尘,提高道路洁净度。

5.开展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制定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从5个方面实施整治。一是整顿煤(渣)货场。对北部矿区14个煤矿、6个洗煤厂开展综合整治,储煤场建设了封闭煤仓、煤棚,105个煤(渣)货场取缔到位。二是整治重型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对重型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分别作出明确要求,达不到标准的,严禁上路行驶、作业。三是调整运输结构。科学调整铁路运力,实现原煤经符合要求的煤场向外周转。四是硬化北环路鱼刺道路。五是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在北部矿区裸露区域种树植草,建设景观设施。

(二)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着力打造绿水青山

1.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一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级领导巡山责任制度,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明电〔2019〕1号),明确35名市级领导分包到矿;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列为2019年度全市34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对全市所有露天矿山和历史遗留废弃无主采坑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并建立问题台账。三是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2.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部门协同、市县联创的工作机制,落实矿山企业绿色建设主体责任,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绿色矿业长效发展。2019年底前,计划建成5个绿色矿山;2020年底前,累计建成11个绿色矿山、1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3.开展矿区生态修复。郏县实施“区内修复、区外补偿”双轨制,要求所有持证矿山企业矿区内无条件修复,已完成矿区修复治理2.04万亩,植树200余万株。宝丰县投资近2亿元对矿区进行复垦治理,已整治土地3000余亩。截至2019年7月,全市共有75家持证露天矿山企业,其中14家正常生产、61家停产整治;生态修复面积约3.06万亩,植树约290.5万株,清理碎石约6万立方米,硬化道路1260米,矿山修复及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针对鲁山河道采砂问题,召开专题整治工作会议,第一时间成立平顶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平顶山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采用联合执法、交通管控、宣传引导、监督问责等形式,推进河道治理、采砂整治。市委书记先后6次、市长先后7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整治工作。

1.实施重点整治。编制沙河河道整治方案和荡泽河整改治理规划,开展专项治理。累计挖填土石方工程量2484.64万立方米、修筑河堤73665米、开挖河槽56270米、加高加固河堤7250米、坝外修建围挡40940米。涉及水源一级保护区的17个加工点以及沙河、荡泽河所有违法采砂场点已全部取缔,初步实现河床平整、河岸清晰、河势顺畅。

2.开展生态修复。沙河、荡泽河沿线植树157179株,造林2157亩,撒播草籽1982亩,累计完成绿化4139亩,沿河生态廊道初具雏形。

3.打击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先后组织警力5268人次,出动车辆646辆次,开展河道沿线巡查672次。刑事立案52起,到案223人,刑事处理164人。2018年以来,水源保护区内涉砂行政处罚案件31起,罚款127.5万元。

4.严格执纪监督。对58人给予责任追究,其中采取留置措施6人、党政纪处分32人、其他处分20人。

(四)坚持高位推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平顶山市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2个专项督导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突击暗访检查。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询问,市政协也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研活动。

1.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优化结构调整。采取分解减煤指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加强煤质抽检等办法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绿色运输、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智慧”公交,提高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覆盖率。实行公交1元票制,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优化公路网布局,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运输装备、装卸设备。三是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快“绿色企业”创建,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四是推动柴油货车排放治理。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平台,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累计淘汰老旧车辆6589台。五是推进砖瓦水泥制品领域整治。对市区污染严重的25家矸石烧结砖厂实施关停、11家加气块砖厂实施提标改造、21家商砼站停业整顿、173家小预制构件厂取缔到位。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月台河、西杨村河、稻香沟、吴寨沟等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截污纳管工程,黑臭水体现象基本消除,实现雨污分流。二是全域清洁河流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逐步恢复水生态。三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以扶贫攻坚为契机,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饮用水问题整治。2019年1—7月,平顶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全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累计达标率78.6%。

3.推进净土保卫战。对5000亩疑似污染耕地开展了土壤质量详查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对搬迁关闭的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了用地再开发利用情况调查;对全市21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了调查;对209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了排查,列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积极推进治理修复。

(五)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布局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2座420立方米高炉、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公司焦炉已关闭到位。2019年底,力争完成5家企业“退城进园”工作。

三、坚决对标对表,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生态底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持续传导压力

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如期推进,高标准完成。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着力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生态面貌,满足人民需求。

(三)加快绿色转型

深入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遏制过剩产能;加快培育壮大新产业,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全面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生态体系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绿色政绩导向的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大气、水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附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附件.pdf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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