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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系统等3个建设项目的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关于2019年1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5日我局对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系统、供热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6日-2019年11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真:010-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编:46703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监表[2019]28

2019年1031

2

关于《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供热系统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意见

平环监表[2019]29

2019年1031


关于《中国尼龙城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审[2019]30

2019年115

 

平环监表[2019]28号报告表报批版  提取码:e23h

平环监表[2019]28号.doc

 

平环监表[2019]29号报告表报批版   提取码:o7cj

平环监表[2019]29号.doc

 

平环审[2019]30号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0jmb

平环审[2019]3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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