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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30万吨/年捣固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审批服务中心

邮    编:4670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
1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鲁山县张良镇郭沟村西侧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47亿元,在鲁山县静脉产业园内紧邻在建的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次仅针对热电联产,厂外换热站、供热管网等另行评价)。主要建设主厂房(锅炉间,1台130t/h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燃料锅炉、汽轮机间,1套30MW抽凝式汽轮机和发电机)、生物质燃料储料棚2个(储量约1.9万吨,可供30天燃用)、皮带栈桥、渣仓、灰库等。水泵房、自然通风冷却塔、污水处理站(规模120t/d,本项目排水48t/d,焚烧发电55t/d,工艺为调节池+缺氧池+MBR+回用水池)、柴油罐等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0m烟囱为套筒式,内含两根烟囱,分别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使用。燃料为周边农作物秸秆、树皮边角料、香菇种植淘汰原木等,设计收集范围为50km范围,资源供应量可以满足项目使用。项目供热于静脉产业园和张良镇,符合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0)。工艺为燃料上料、燃烧加热水产生蒸汽、汽轮机发电并网。项目设置100米防护距离,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锅炉采用(PNCR+SNCR)脱硝、旋风除尘、小苏打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处理烟气;燃料卸料、破碎在储料棚内,内设破碎车间,配套袋式除尘器,储料棚四周设置上、下密闭、中部透气的墙网结合防扬尘隔离设施和喷淋设施防控无组织恶臭等;灰渣分别储存在渣仓和灰库,均全封闭设置,顶部配套袋式除尘器。项目不设置运输队,燃料由收集单位负责供应,车辆和路线规范、防撒落。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包括锅炉软化水车间反冲洗废水(软化水采用二级反渗透+电去离子工艺)、车间冲洗水、生活污水等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循环系统补充水,配套事故水池和消防水池。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振、车间隔声措施防控。固废:锅炉灰渣和灰渣库收尘灰、除铁器铁屑等外售综合利用;破碎机收尘灰清运作为燃料;废布袋和生活垃圾送至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处理;废机油属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厂区分区防渗。项目生物质燃料储料棚存在火灾事故风险,次生环境污染烟气和消防废水等,通过强化管理,项目环境风险对周围影响较小。三、审批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储料棚封闭,建议微负压收集处理恶臭气体。四、项目受理审查:项目报告表于12月6日受理,12月9日组织技术审查,专家组要求分析供料可靠性,说明供热方案;核实项目原辅材料资料;完善依托工程调查,完善工程分析,完善物料储运、破碎等环节污染分析;补充采暖季和非采暖季水平衡,完善废水不外排可靠性分析;完善风险评价内容。
2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30万吨/年捣固焦技改项目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龙区产业集聚区内,2018年4月,由市政府以产能置换方式从平顶山市巨源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焦项目和平顶山市物鑫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焦项目中调配焦炭产能70万吨/年,规模提高至130万吨/年,2019年,该公司设计总投资13亿元,拆除原东鑫焦化60万吨生产线,建设130万吨焦化生产线(包括备煤系统、5.5米碳化室炼焦系统、干熄焦及发电系统,煤气净化系统,制氢系统、废水深度处理、公用及辅助设施等。该项目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平环审[2019]4号,目前正在建设)。建设中,企业对该行业进行了调研,拟对该项目进行调整:1.炭化室高度变更为6.25m。焦炉炉型变更为2×65孔JL6253D-I型。2.新增130万吨/a重介洗煤车间,拆除原80万t/a和50万吨/年跳汰工艺的洗煤车间。3.原环评审批的制氢工序另行选址建设,另行评价。4.平面布局调整,化产工序位置北移;初期雨水池、事故池位置北移;酚氰废水处理站南移。5.污水处理工艺调整,规模不变。6.焦炉烟囱的脱硫方式由原环评审批的半干法脱硫变更为干法脱硫,干熄焦烟气进行脱硫,化产回收、脱硫再生等废气处理设施调整。调整后投资18亿元。根据环保部“环办环评[2018]6号”中炼焦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规定,项目调整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按照石龙区发改委有关材料,该项目备案号不变,建设内容调整,生产规模不变。废气:备煤预粉碎、焦炭筛分和破碎工序处理设施仍为袋式除尘器;在装煤和推焦的炉头烟采取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焦炉废气采用“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温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的工艺;项目熄焦方式不变,干法熄焦为主,湿法熄焦备用,增加熄焦干法脱硫设施,进一步降低SO2排放量;硫铵干燥尾气处理工艺不变;管式炉燃用焦炉净化后的煤气,无变化,废气达标排放;化产回收和油库工段各个放散点均采用全密闭尾气收集,收集后引至初冷器前煤气管道燃烧;脱硫再生塔废气经管道引至焦炉进行燃烧。废水:酚氰废水处理站工艺调整为“预处理+A2/O+过滤+高级氧化+超滤(UF)系统+反渗透(RO系统+二级RO系统)工艺”,废水零排放。洗煤车间煤泥水采用煤泥浓缩池+压滤的处理工艺,闭路循环使用。厂区分区采取分区防腐、防渗处理,配套建设3眼跟踪监测井。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固废:焦油渣、酸焦油渣、再生器残渣、除尘粉尘、剩余污泥掺入炼焦煤中炼焦;焦粉用于生产水煤气;废催化剂、废树脂为危险固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防护距离:项目设置81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145户已全部搬迁拆除到位。项目单位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开了报告书全本,落实了信息公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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