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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一期)和平顶山市九云科技有限公司钢铁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关于202010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015日我局对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一期)和平顶山市九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铁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审查)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016日-2020102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真:010-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026

20201015

2

关于《平顶山市九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铁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027

20201015

平环审[2020]26号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wonk  

平环审[2020]26号.doc


平环审[2020]27号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7buf 

平环审[2020]2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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