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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和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等4个项目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关于202012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229日我局对平顶山中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改扩建(天宏焦化退城进园)项目、S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水稳拌合站及钢筋加工项目和G311连栾线宝丰周庄至鲁山漫流段改建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含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30日-2021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编:46703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平顶山中釉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036

20201229

2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焦化改扩建(天宏焦化退城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202037

20201229

3

关于《S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水稳拌合站及钢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环监表[2020]38号

20201229

4

关于G311连栾线宝丰周庄至鲁山漫流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平环告知承诺[2020]8号

20201229

平环审[2020]36号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vzfe

 

平环审[2020]36号.doc


平环审[2020]37号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5f0j

 

平环审[2020]37号.doc


平环监表[2020]38号报告表 提取码:m7p5

 

平环监表[2020]38号.doc


平环告知承诺[2020]8号报告表  提取码:pc54

 

平环告知承诺[2020]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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