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新城区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级上报、市级审核、拟定名单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平顶山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