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听证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涉嫌擅自堆放危险废物一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市生态环境局1022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3年11月30日前到本机关办理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电 话:0375-3990312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中段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