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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15日,十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530日,委第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整改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契机,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严实标准,有力有序推动巡整改工作。

(一)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明同志扎实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全局上下,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标对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我局在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高质量党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和推进巡整改工作。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领导主动承担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带领分管科室属单位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全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上,以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改彻改检验工作作风、校验对党忠诚。

(二)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压实责任链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明同志认真履行“班长”职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整改,逐项对照委巡反馈的6个方面主要问题和4个方面意见建议,主持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市委组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台账式管理,细化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实现了任务到事到项、责任到岗到人、时间到天到点,确保问题整改条条落实、件件落地。

(三)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全面落实整改。6月25日,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牢牢抓住解决问题这个关键,对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在集中整改期攻坚阶段,紧盯关键人、抓住关键事,对整改推进慢的科室、单位及时提醒,催办督办;紧盯重要问题,定期汇报工作进度,确保问题改出成效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精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互相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源头治理,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整改个性问题与解决共性矛盾相结合,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一方面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一方面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着力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扎实做好巡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整改以来,党组新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9项,不断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系统治理、促进绿色发展的过程,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紧盯问题,真改实改,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反馈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深入研究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肃督导问责,整改工作压实推进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党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强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严格组织实施。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议,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研讨交流,撰写讲话精神心得体会。配合市委宣传部邀请专家,开展市委党组中心理论组(扩大)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双碳”理论。同时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生态系统各级各单位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持续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力度。与平顶山日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签订合作计划,计划制作7期《环保攻坚在行动》栏目,进一步扩大生态文明建设传播效果。利用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及时发布生态环境重点工作、重点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四是做好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8·15生态日,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了“赶考路上有我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演讲比赛、“叶县十佳环保卫士”暨“绿水青山大美叶县”生态环保主题摄影、短视频大赛颁奖晚会,组织开展了四类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和环保入企、执法帮扶等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3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400余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万余份、发放环保宣传品3000余份,制作发布六五环境日海报20余幅,制作播放环保宣传短视频10余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强,效果还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新时代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使命,加强对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高质量转型发展课题的研究,切实承担起环委办职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增强行政审批质效,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二是开展涉气企业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第二观摩工作布置后,全市12个县(市、区),36家拟观摩企业积极行动,印发《平顶山市涉气企业环境管理整改提升方案》,对1352家涉气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治理措施及完成时限,指导帮助企业对厂区环境进行了大提升大整治。三加强环境领域监管。进一步强化“非现场”监管,每日将污染源监控平台汇总的监控数据超标、异常、有效传输率低及省厅推送需要核实的问题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处理,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保障企业安心生产。同时有效提升精准发现线索、锁定违法行为,织密环境监管网。6月份,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无人机技能、在线监控技能及涉气实战比武四项练兵活动,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四是高标准抓好生态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3.履行市环委办职能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环委办牵头抓总我市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担当,积极行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积极作用多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政务会,汇报大气防治、突出生态问题整改、环保人事垂改等工作事宜,并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建议,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做出贡献。二是充实工作力量。从汝州、宝丰分局上划人员中,抽调2名工作人员进入环委办,加强工作力量。三是修订印发乡(镇、街道)大气攻坚月考核办法根据工作需要重新修订市内五区乡(镇、街道)大气攻坚月考核办法和石龙区及周边乡(镇办事处)大气攻坚月考核办法,印发了《平顶山市市辖六区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月奖惩暂行办法》。根据新的暂行办法,持续做好各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月考核的得分汇总、评比结果发布及奖惩情况报送等工作,推动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出击不够

4.空气质量关注国控点及市区微站多,关注县市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县市空气质量督促调度,聘请专家组通过平顶山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微信群,定期发布县市空气质量数据情况。对省厅发布的县市空气质量相关结果及时通报,定期对县市印发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并提出要求。二是加强帮扶督导。连续发布5月、6月、7月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致函提醒鲁山县政府持续做好二级达标工作,多次开展县(市)环境质量观摩活动,督促县(市)做好空气污染防控工作。5月份以来,分别向石龙区、舞钢、宝丰、卫东、新华、湛河、郏县通报了高值热点问题,并督促其排查整改,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三是督促县市做好站点基础保障工作。印发《平顶山市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市积极与运维保持沟通,确保空气站点正常运行。根据省通报,我市6月份乡镇空气站整体数据联网率为99.53%,继续稳定保持联网率高于95%的要求。四是持续开展空气质量高值热点管理。市县联合组建高值热点工作专班,利用国、省控和乡镇空气站点监测数据,筛选辖区内污染高值热点。专家组团队对高值热点成因进行精准分析、溯源,建立第一时间交办、综合分析、强化指导、精准排查、高标准处置、按时上报的闭环管理机制。高值热点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月均交办数量较2022年大幅下降,改善成效得到省厅的通报表扬。上半年,平顶山市入围全国空气质量变化排名前20,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7位。

5.对重点固定污染源搬迁建议不够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将推进搬迁改造作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工业布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参与市住建局主导的《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商砼企业搬迁工作方案》制定与修改,充分发挥商砼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           推动神马实业、商砼站等重点固定污染源搬迁工作。立足生态环境工作职责,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重点固定污染源搬迁督导调研活动,实地了解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建议。

6.对重点涉气污染企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生态环境部第六轮次检查组对我市进行督查,发现平顶山市问题企业29家,存在环境问题176个,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二是配合生态环境部第八轮次检查组对我市进行督查,发现平顶山市问题企业25家,存在环境问题78个,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实,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开展涉VOCS行业企业专项检查,深入排查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验收情况,建立企业整改台账,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指导企业整改。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数据造假。对涉及的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等重点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回头看”,确保问题彻底整改。7月份,开展第二轮全市涉气企业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并组织开展3次观摩活动,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奖惩,推进全域环境整体提升。五是指导企业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月份以来,指导帮扶企业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谋划4个治理项目和1个能力建设项目。截至8月27日,我市PM10平均浓度7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减少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降幅全省第4位;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减少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居全省第3位;优良天数152天,居全省第8位。上半年,平顶山市入围全国空气质量变化排名前20,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7位。

7.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通知》(豫环办 2023 58号)文,组织人员对已评定的70家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回头看”,通过逐家开展自核审查、现场核查后头看工作,严把绩效分级质量关,督促企业维护好绩效水平。二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一道,对全市重点排污名录中的22家D级企业进行逐一帮扶指导,明确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帮扶建议,鼓励有条件的D级企业积极申报C级。目前已有21家D级企业申报C级,9家企业申报B级及以上。三是对平顶山市天瑞煤焦化公司、平顶山市京宝焦化有限公司和河南神马尼龙化工进行降级管理,严格落实绩效分级动态管理,倒逼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四是利用“生态文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宣传绩效分级政策,开展绩效分级帮扶座谈会或现场观摩活动,普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知识。

8.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上”措施落实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将南水北调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按进度进行分解,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考核,以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南水北调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梯次推进全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预计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可达46%。二是指导叶县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农村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中央已拨付专项资金4469万元,为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持续改善提供动力。

9.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平顶山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举措,建立业务专群,提高整治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重点河流湖库排查任务,初步排查核定排口500余个,完成溯源400余个。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11个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按期推进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派出专家人员对县(市、区)集中开展培训1次,分区开展培训3次,严格工作标准,压实工作举措。

10.一级水源地沿线治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南水北调总干渠(平顶山段)保护区隐患排查。为切实加强汛期干渠水环境质量管理,对保护区内省定38个生态环境问题点位和22个重点渠段开展污染隐患复查工作,确保复查无死角、无遗漏,避免新增污染隐患。二是加强白龟湖生态环境执法保护。全面打击和取缔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采沙、磁选、网箱养鱼、围网、抬网、迷魂阵、地笼、电鱼、炸鱼、毒鱼、水上旅游、餐饮等污染水体违法行为,实现了80平方公里湖面整治“一遍净、无死角”。三是开展各集中式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进行排查,并要求当地监管部门对污染隐患,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行“动态清零”,对出现的新问题建立清单,严防问题反弹。四是加强督导检查。8月18日,组织人员到鲁山张湾村污水处理厂现场督促问题整改,原集聚污水的坑洼处,已种植芦苇,只留2个暂存池,彻底改变了当初污水横流的面貌,完成污水整改任务。

11.水环境考核断面研判治理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通过在线监测,对瞬时值及日均值超标断面发出预警,快速督促有关县(市)及时整改,发送预警函60期。针对不能稳定达标断面,召开水环境质量推进会,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进度,严防污水直排现象发生二是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升级。召开工作培训会,学习先进典型案例,明确目标任务,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开展调研督导,分包领导干部多次下层园区一线,督促设施建设。三是持续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合卫健委对全市5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明确整改标准要求,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进行现场指导手把手帮扶。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12.黑臭水体整治力度较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有关县(市)年度攻坚任务,并进行考核,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序推进。二是加强与城管部门合作,督促加强日常黑臭水体排查、调度等工作。加强与水利部门协调合作,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强化日常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反馈。三是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对入湛河的18条支沟进行现场查看,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湛河十八条支沟综合治理工作正在推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59条,已全部纳入省级监管清单。2023年,省定我市整治纳入国家监管黑臭水体5条,省级2条,已完成整治。平顶山市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市已通过国家评审,预计可获国家奖补资金1亿元。二是积极谋划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编制了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叶县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谋划污水治理项目,争取资金2.5亿元;叶县、汝州市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入中央农村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中央已拨付专项资金4469万元。三是开展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筛选出适合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参加8月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农村污水处理培训会,学习典型经验做法。

14.引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没有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7月6日下午,组织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会,到会参与培训的企业管理人员和环保专员32人,12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专线连接同时参会,提高了固体废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8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鲁山旭金矿业、鑫源尾矿库、平安矿业3座尾矿库进行现场核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5.固体废物处置监管漏洞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已完成全市50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和规范化评估工作,检查发现的57个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已完成121家危险废物产废单位监督检查和规范化评估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二是加强固废日常监管。采用年度规范化评估的方式,对相关企业合规合法情况指导检查。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平顶山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平环〔2023〕84号),通过部门联系联动,强化危废环境管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和全国固体废物监管“一张网”平台,强力推进我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录入“一张网”的产废企业共计1024家。四是积极推进北部矿区整治工作,成立EOD项目专班,加快推进北部矿区EOD项目建设。目前,山顶公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设计、融资、首批建设工程等项工作正紧张推进。

(三)服务市场主体不够优质高效,行政执法监督质量不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存在差距

  16.行政审批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我局2022年印发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规定》(平环〔2022〕29号),对于经技术评估通过后未能在15日内修订完善的环评文件,要求企业或环评编制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并督促其尽快修订完善,提交审查审批。截至7月底,全市共审批非辐射类建设审批项目148个,其中告知承诺制审批17个。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向各县(市)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明确界定10个县(市、区)、2个开发区的审批权限,为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权责统一机制奠定了制度保障。三是升环评审批效率。全面落实环评豁免管理制度,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30类项目,予以环评豁免管理,豁免类企业可直接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确保惠企政策顶格执行、精准直达。四是开展环评助企帮扶活动,为重大项目投资提供帮助,确保重大项目应批尽批,能批快批,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做好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积极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主动对接项目环评审批,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提速增效。全市前七期“三个一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完成124个,完成率83.22%。五是严格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对环评文件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评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予以严肃处理。要求各县(市、区)分局每季度对上一季度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检查、复核。六是明确“两高一危”项目涉及范围、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关于明确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中涉“两高一危”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严把项目环保关口,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上收“一危”项目审批权限,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危险废物处置类项目审批权限上收至市级;将“化工项目”纳入重大项目类别,由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决策,避免出现把关不严的情况。七是对专家库内专家人员严格管理,结合实际优化专家结构。认真落实对违规专家的奖罚措施,对涉及违规专家进行查处。同时向县(市、区)公开通报,实现市县同步管控。八是完善排污许可核发制度。健全我局排污许可联商会审工作机制,明确排污许可证核发流程,避免出现一人网上办理、无内部审核和无负责人把关等现象的发生。

17.生态执法能力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以“夯实理论基础,锤炼执法铁军”为主题,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及执法专业知识学习,每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视频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打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考试2次,以考促学,提升业务素养。二是开展技能培训。印发《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方案》,制定13项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按照计划已组织培训2次。针对新购置的便携式粉尘快速测定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执法装备,组织现场操作培训。三是全力以赴开展大练兵比武活动。参加省厅组织的在线监控造假、涉VOCs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技能培训。组织县(市、区)20余名无人机飞行员在姚电体育馆进行无人实操训练及飞行技能比武,从中甄选出9名执法尖兵,进行模拟执法现场实战,突击培训3天。

18.“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换硬件设备,解决抽查任务派发中卡顿、延缓问题,更换笔记本电脑,专门用于派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优化企业库管理,分别于4月、7月对“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库进行更新,确保全覆盖。并按照信用分类对企业进行ABCD等级分类,第三季度随机抽派企业186家。二是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以考促学,开展涉及环境执法知识竞赛2期,组织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实战演练,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素质,增强执法效能,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用好用足生态环境执法“利器”,检查各类企业1843家,出动检查人员1229人次,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风险隐患7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9.对一些违法企业,尤其是利税大户监管不扎实,以罚代管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6月份,平顶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4支督查组,联合属地分局对天瑞焦化、舞钢公司、京宝化工等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对企业在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和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上提出指导意见。二是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着重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中常规以及专业化造假行为。下发监察通知15份,对省执法监督局交办的在线监测数据异常企业交由属地分局查验处理。三是按照专项检查方案,采取突击检查、“回马枪”式检查、夜查等手段检查企业11家,对频繁超标、严重超标企业重点核查,从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水平、在线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深挖违法犯罪线索,查处典型案件,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开展帮扶指导。印发帮扶指导手册,组织技术人员,利用企业服务日活动,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提升VOCs治理,排污设施设备检测等技术,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20.对“散乱污”企业靠前执法不够

整改情况: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印发通知督促各属地分局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上报河南省“散乱污”信息管理系统的整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疑似“散乱污”企业48家,其中确定并依法取缔23家。采用抽查方式强化后督察,推进“散乱污”清零整治工作,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属地政府取缔,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21.水环境治理只关注有考核断面的河流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平顶山市兴城公司在湛河主河道设置3处固定监测站点,分别为新兴路站点、66盐东站点和许南公路桥站点,实时监测湛河水质。二是定期在西杨村河、新兴路桥和许南公路桥进行人工取样监测,密切关注湛河水质,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扭转水质恶化。三是大力推进水环境项目工作建设。选定5个省定水污染攻坚重点项目:2个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其中,汝州市滨河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体完工90%;3个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其中,宝丰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

22.12369环境热线群众投诉量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水平。为全面做好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热线科每月召开一次集中学习,重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二十大精神等政治理论知识,提高全体人员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做到了来电接听、来访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高了热线、信访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重点学习《信访条例》、环保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处理群众关切能力水平。三是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狠抓一线执法力度。热线科组织业务骨干科学分析具体成因,对于信访量较高的县市区,派出专人下沉一线,进行指导帮扶。三是提高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化解力度。强化排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大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坚持问题反馈,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做到每个案件调查核实后,及时向举报人沟通反馈。保持“12369”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确保群众举报诉求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解决,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3.信访件简单按属地管辖转批、办理结果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至今的重复举报案件,已全部进行领导包案核查。针对3次举报以上的举报件,落实“领导包案”,包片包干副县级领导带队下沉指导帮扶核查,填写核查记录,一案一档,形成核查报告。二是明确全市生态环境信访专人专职,各县(市、区)上报专职人员名单,并报省厅备案,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帮助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从根本上降低信访量。三是梳理2月至5月重复举报案件13件,分别由包案领导带领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了现场核查,积极化解重复举报件。

(四)基层党建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6月20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书记讲纪法”“廉政谈话面对面”和“纪律教育活动月”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铭刻在内心,行动在身。自6月份起,共计开展书记讲纪法活动6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3次,应知应会测试2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1次,开展廉洁家风教育活动5次,“勤廉榜样巡礼”专题活动2次多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洁书画展,廉政谈话完成,纪律教育活动月目标任务均已全部完成。二是严格落实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要求,分层次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根据印发的党建计划,各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每季度述职,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全局党建工作的谋划、安排和检查。三是按照规定对9个基层党组织实施了换届工作,增强党务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党务专题工作培训1次,“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互查1次,结合以案促改和专题纪律教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升党员队伍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促进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并对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意识形态防范工作进行综合性检查1次;对党员活动室图书进行全面筛查清理,建立党员活动室图书借阅登记制度,及时更新补充正能量书籍,购买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等书籍。五是坚决把好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2020-2023年期间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发展程序逐项细化审核,发现问题严肃整改。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强化各支部发展党员的政治意识、规范意识。

25.班子成员讲互补少、“踢皮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7月1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用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党组成员逐人对照自查、深刻反思、明确措施。马建明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共计查摆问题3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30余项,在红脸出汗中增强了责任意识、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分包责任制。对党组成员职责分工、分包责任进行再明确、再强调,党组和“一把手”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职责履行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度、夯实工作责任。以分工负责、协同高效为原则,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发挥班子成员经验优势,群策群力推动环保工作开展。班子成员下沉分包区域调研30余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三是科学调整责任分工。立足局党组工作实际,聚焦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对4名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予以调整,增强班子成员相互配合、互相补台意识,持之以恒凝聚班子合力。

26.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规范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将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推动领导班子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关键,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中,充分落实党内民主要求,注重听取每位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发挥众人智慧,推动三重一大事项落地落实。今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做到了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二是持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对局党组现行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决策。此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面审视,研判分析决策过程,查漏补缺、引以为鉴,持续推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的规范化、全面化。

27.对分局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工作。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建议健全分局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二是各县级干部对分包分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督导帮扶,并进行了面对面廉政谈话。二是开展工作督导调研。6月14日至16日,市生态环境局派驻纪检组及局机关党委联合对县区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单位廉政建设情况”“单位廉政谈话开展情况”等5项调研内容对分局所有文件材料进行了详细调阅、查看,帮助其查漏补缺,切实提升基层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四是调整加强分局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县区分局工作力量

28.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相关规定。629日,局党组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三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以巡察反馈为契机,严格对照政策要求和组织程序,提拔调整3名科级干部、职级晋升16名人员。二是全面梳理机构编制,提高人才选拔标准。对系统内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掌握全系统编制特点和人员现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科学制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注重提高招录人员中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比重。三是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科学谋划队伍建设。通过选调生招录、省考招录、招才引智、系统内选聘、外部调入等途径,引进优秀年轻干部35名,干部梯队逐渐完善,中层干部断档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印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截止目前,共新征集制定培训计划20条,开展业务培训6次,选派1名同志到市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开展以工代训,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徐州开展学习调研1次。五是持续协调推动,加快垂改后续进程。注重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先后前往郑州、开封对改革后续工作进行调研学习,拟定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后续工作方案》,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扎实推进改革后续工作。六是持续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通过科室内部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明确1名年轻同志专职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日常开展人事档案全覆盖审核,深入开展人事档案专审工作。

29.党组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班子成员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廉政谈话、调查研究等制度落实,确保主体责任清单执行到位,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清廉教育。通过书记讲廉政专题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研讨、以案促改等多种活动,以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三不”。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按要求印发以案促改、专题纪律教育整顿工作方案4个,要求各支部召开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面对面廉政谈话,用系统案例来教育警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营造清风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根据市委部署,结合工作职责,成立以案促改专题领导小组,党组带头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麦田里长出高楼”通报,开展以案促改2次。

30.监督执纪问题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局属二级机构和各县(市、区)分局的日常监督。4月28日,对驻在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作风纪律突击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全局通报并在一楼电子屏滚动播出。二是围绕廉政风险点较多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要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环评科,每月末向纪检组报备当月的环境违法案件清单和环评项目审批清单,纪检组进行廉政风险综合分析研判,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开展2次跟进监督、执法案件开展3次跟进监督。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效震慑,推动监督质效提升。紧盯2023年中央环保帮扶反馈问题整改背后的线索,主动出击,严肃问责严查担当精神不足、责任心不强,环境监管过程中失职失责以及监督管理中吃拿卡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四是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让教育整顿走深走细、入脑入心,确保取得实效。在严格执行“日学一小时”制度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支部研学、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1.会计基础工作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和实际加油记录,进一步加强完善单位车辆日常管理,妥善保管车辆用车加油管理台账,杜绝廉政风险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做到“应入尽入”;继续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2、财务管理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查证核实。对近年来财务支出账目进行进行全面梳理盘查。二是按照无形资产管理规定,确保入账单据内容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召开财务人员培训会,学习相关知识,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严格落实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重要办公室用品落实领导签字领取制度,领用一般办公用品日常登记,办公室定期清点盘查,核对数目,确保底数清、账目明。

33.发放人员奖金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人员奖金发放文件要求规范执行。规范津贴补贴会计核算,确保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精准做好年度收支预算执行工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及范围使用,人员奖金、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奖金发放文件及单位资金结余情况,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发放。

34.存在年末突击花钱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在编人员花名册。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用途及实际工作需要使用预算资金,确保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是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各单位存在具体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35.执法支队支队长和副支队长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开展自查。局办公室联合人事科、派驻纪检组成立办公用房联合检查组,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全局办公室用房进行全面排查测量,建立用房台账管理制度,对发现违规用房问题当场要求整改。二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违规用房问题,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进行改造。

36.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优化营商专项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针对存在问题明确由二级调研员郭保国牵头负责,全部纳入本轮巡察整改事项清单,一体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提升环评审批质效、项目监督管理与本次巡察第16项问题一并整改;“双随机、一公开”两库建设、环境执法水平提升由执法支队完成整改;非现场监管与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环境执法监管问题一同推进;宣传引导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大气中心负责,纳入第7项问题“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推进不力”一体推进整改。

37、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政府申请自主运维资金,邀请了第三方专业运维人员对站点仪器进行了检查,并完成了故障仪器二氧化硫分析仪和氮氧化物分析仪的维修。二是盘点梳理存在问题监测设备情况。组织人员对汝州、宝丰、鲁山、郏县、石龙区产业集聚区专业站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对设备零部件分门别类,按照最大使用价值,作为其他站点备机配件使用。同时,联合汝州市司法局协调恢复用电,与第三方签订了耗材的购销合同。三是加强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尽快拨付采购资金。重型柴油货车排放远程监控(OBD)项目已于2023年5月底全部完成安装,并已通过验收。

38.抓整改、保企业、保市场主体关系统筹处理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帮扶指导,提醒企业规避环境风险。针对不同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管理漏洞和风险,通过现场指导、下达环境管理意见等方式进行帮扶指导,提醒企业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避环境风险,做到绿色生产、绿色发展。开展2023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涉VOCS行业企业监督帮扶,截至目前,共帮扶企业486家次二是注重包容审慎,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根据企业的污染状况和平时守法情况,将涉及民生行业,环境污染较小、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155家,实施检查豁免,做到无事不扰。对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及时改正的,予以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但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查严处,有效打击。三是注重日常规范,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按照季度工作安排实施日常检查,杜绝对同一家企业重复常规检查、随意执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置,不搞执法“一刀切”或运动式执法。对所有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杜绝粗暴执法、人情执法。第三季度随机抽派一般排污单位167家,重点排污单位5家,特殊单位14家。

三、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动巡整改常态长效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自我革命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重新审视巡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整改事项具体责任,形成巡反馈问题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督导考评、结果运用全过程责任落实链条,防止整改责任虚化、弱化,防止虚假整改、字面整改。

(二)坚持精准施策,推动问题整改。对巡反馈问题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精神跟踪督办,逐条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落实、事事见效。针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健全督促落实和中长期整改任务持续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于生态环境领域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强化日常监督,深化系统治理,组织开展深入调查、集中整治、全面整改,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三)强化督导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巡整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评估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督导的问题,严格督导检查,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对后续整改事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四)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把制度建设贯穿巡整改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把抓好巡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综合用好巡成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深层次问题,巩固扩大巡成果,促进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壮大新动能 奋进百强市”建设现代化鹰城贡献环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375-3990307,电子邮箱:pdssth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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