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平顶山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
发布日期: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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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平顶山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将2012年平顶山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一、综述 2012年,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日趋规范。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1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78.88万吨,综合利用量(包括利用往年固体废物量)为1867.12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为煤矸石、尾矿和烟(粉)尘等。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主要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前5位)(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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