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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8年“两库一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8年“两库一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平顶山市2018年“两库一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20185月15日

 

 

 

 

 

 

 

 

 

平顶山市2018年“两库一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按照《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8】88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11号)等有关要求,针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两库一河”(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及其之间连接的沙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依照省政府相关文件,通过现场勘查和遥感监测,勘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走向和实地拐点坐标,绘制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矢量图和图集。

(二)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对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违法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问题限期整治到位。

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安全保障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水源地边界、标志牌设立不完善“两库一河”昭平台段及沙河段界标未设立,警示标志不能达到相关要求,部分有损坏现象;白龟山水库警示标志有损坏现象,界标设立不完善。

(二)环境问题依然存在。我市集中式饮用水专项行动中排查到“两库一河”(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及其之间连接的沙河)存在问题52个,根据属地管理,湛河区范围内存在问题14个,包括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工休养院、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白龟山水厂、市水上运动学校存在排污口历史遗留问题。新城区存在问题12个,鲁山县境内存在问题26个,保护区范围内违法采砂情况屡禁不止,库区内仍然存在网箱养鱼现象。

三、整治措施

(一)完善“两库一河”(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及其之间连接的沙河)界标、警示标志的设立。落实项目资金,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对白龟山水库(包含昭平台水库及其之间连接的沙河)设标立界,标识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鲁山县政府、湛河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1.鲁山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按照“五个一律”(设备一律捣毁;运输车辆、违法人员一律查处;相关公职人员一律追究;非法采矿一律处置;砂石一律没收)的要求,拆除采砂设备,清理原料,恢复河道现状;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船和其他营运船舶;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网箱养鱼和禁养区内违法养殖户(点);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禁止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湖、库),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对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鲁山县政府、昭平台水库管理局

2.湛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对存在的14个问题,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餐饮行业及住户生活排污的日常监管;对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收集处置,禁止直接或间接排入库区;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违法养殖户;对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湛河区政府、白龟山水库管理局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对存在的12个问题,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餐饮行业及住户生活排污的日常监管;对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收集处置;禁止直接或间接排入库区;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违法养殖户;对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白龟山水库管理局

4.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整治。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循环冷却塔或整治关闭现有的循环水排污口,并将整改进度每周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督促单位:湛河区政府、市水利局

5.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养院的问题整治。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养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不允许用劣于地表水Ⅲ类水灌溉院内绿植。并将整改进度每周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养院

督促单位:湛河区政府

6.平顶山市水上运动学校的问题整治

平顶山水上运动学校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不允许用劣于地表水Ⅲ类水灌溉院内绿植。并将整改进度每周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平顶山市水上运动学校、市体育局

督促单位:湛河区政府

7.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白龟山水厂排污口的问题整治

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白龟山水厂关闭白龟山水库排污口,并将整改进度每周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白龟山水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促单位:湛河区政府、市水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和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05)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予以清理整治。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敢于担当,做到排查整治全面到位,环境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督查部门要强化督查,定期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问题督查督办,督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虚报、瞒报、漏报环境问题和排查整治履职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做好技术支撑。市环保局要利用水源地的勘界定边成果,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按要求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矢量边量边界信息的制作,完善水源地基础信息档案。

(五)强化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平顶山日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题,从2018年5月起,每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我市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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