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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污染 防治攻坚办:限期整改白龟山水库环境问题

发布日期:2018-05-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环境污染 防治攻坚办:限期整改白龟山水库环境问题

截至目前,白龟山水库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完成率36.2%。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相关县区,限期整改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平顶山市此前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63个环境问题,其中白龟山水库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58个,涉及水源保护区内交通穿越、农业面源污染、餐饮旅游等问题。

截至目前,鲁山县境内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29个问题已整改19个,未完成的有10个,包括鲁山县昭平台宏达旅游船队取缔、昭平湖假日酒店污水整治、磙子营乡孙街村库区内大小违法采砂船只18艘未撤离库区等。

湛河区存在17个问题,完成整改1个,仍有16个问题待整改,包括宋寨村(鱼陵山)3处违章建筑拆除、姚电公司循环冷却水整治、苗侯村住户26105人生活垃圾污水整治、黄河路洄水桥穿过姚孟电厂汇水渠道路穿越治理等。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存在问题12个,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11个,包括西留村1处排污口整治、西滍村水上餐厅鲜鱼馆污水整治等。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水污染防治工作组要求,鲁山县、湛河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人及完成期限,每周公示一次,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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