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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查办结果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查办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6月7日

批次

交办文号

问题属地

举报内容

查处情况

第一批

D410000201806010055

鲁山县

鲁山县尧山镇生活污水排入沙河,严重污染河水,气味难闻。

鲁山县尧山镇于2016年自筹资金300多万元建成了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一体化生物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目前实际处理量为200余吨/日。自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以来,镇区生活污水已实现全部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各项因子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限值要求。

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

(一)反映的“尧山镇生活污水排入沙河”问题,属实。6月3日上午,经鲁山县尧山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汇水口处(距污水处理厂约60米)有轻微破损,导致少量污水溢出,并经雨水渠排入沙河。查明问题后,尧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污水管网汇水口破损处进行全面维修加固,并对镇区污水输送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加设盖板。6月6日已整改到位。

(二)反映的“严重污染河水,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6月6日,经鲁山县环保局监测站对尧山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米、500米处各取水样进行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现场采样时,沙河水质清澈,不存在水体污染和气味难闻现象。

二、责任追究情况:6月6日,经尧山镇党委、纪委研究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尧山镇尧山村党支部书记尧山村环境保护网格长戴书建、尧山镇环保所所长高域轩两位同志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第二批

D410000201806020076

叶县

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二组迈德隆门厂喷漆,废气污染环境,从2016年开始无任何环保验收手续生产至今。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多次未解决。

“迈德隆门厂”即:河南迈德隆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室内烤漆门项目。位于叶县田庄乡后李村东头,法人代表段绿化,主要产品为室内烤漆门;主要原辅材料为板材、油漆;设计年产量为3.5万套,主要生产工艺为:木材→下料→成型→打磨→贴纸→喷漆→成品→包装;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7年9月经叶县环保局审批,文号为叶环审(2017)100号,目前尚未环保验收。

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一)反映的“迈德隆门厂喷漆,从2016年开始无任何环保验收手续生产至今”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于2016年8月从外地搬迁至叶县田庄乡后李村,利用老粮库作为厂房进行建设,2016年9月建成投产,同年9月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对此,叶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2017年9月16日环评文件经叶县环保局审批后,该公司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配套的环保设施后于2017年12月开始恢复生产。为督促其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验收,叶县环保局于2018年3月1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验收通知。接通知后,该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并正在编制验收报告,但至目前尚未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备验收文件。

(二)反映的“废气污染环境,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多次未解决”问题,不属实。2017年12月复产后,叶县环保局曾于2018年5月21日接到居民对该公司的信访举报(通过叶县信访局转),后李村村民反映该公司废气污染环境问题。叶县环保局受理后立即责成环保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组织验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虽然如此,该公司生产现场仍有一定油漆气味,引发信访投诉。按照该公司环评批复的“如出现环境污染纠纷应立即无条件停产”要求,叶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22日责令该公司停产协调解决厂群纠纷;为确保停产到位,致函叶县发改委对其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同时在该公司派驻驻厂人员进行24小时监管。5月21日以后,确实接到过居民对该公司的数次举报,称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经环境执法人员多次现场调查,举报的擅自恢复生产情况不属实。

二、问题解决情况。由于厂群关系沟通不畅,该公司不愿继续在此地进行生产经营,主动进行异地搬迁。并于6月1日开始拆除设备,预计6月底拆除完毕。

为尽可能的减少拆迁对当地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影响,叶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要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存留的废油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按照要求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置;叶县环保局也将通过高频次执法检查,督促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拆迁过程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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