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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五批

发布日期:2018-07-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五批

2018年6月29日

一、平顶山市鲁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04

反映情况:顶山市鲁山县让河乡头道庙村第七组老龙湾处,有一家石子加工厂,每天晚上偷偷开山生产加工石子,老龙湾北边硅石厂旁边正在新建一个石子厂,一证不能二用,该厂存在违规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平顶山市鲁山县让河乡头道庙村七组老龙湾处,有一家石子加工厂”,即鲁山县兴胜瑞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年处理10万吨废矿石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7日经鲁山县环保局审批(鲁环监表[2017]40号),2017年10月29日开始建设。2018年6月25日,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正在建设,不具备生产条件。项目建成后拟使用平顶山市平顶山市乾利非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废石作生产原料,反映的“每天晚上偷偷开山生产加工石子”不属实。

(二)老龙湾北边硅石厂,即平顶山市乾利非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20万吨灰硅石项目。2007年12月20日经原河南省环保局审批(豫环审[2007]329号)。2010 年6月21日,鲁山县环保局对其未验收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鲁环罚决字[2010]056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项目至今仍未验收,并有断续生产迹象。乾利公司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4100000810093),采矿许可期限为2008年4月至2028年4月,开采硅石矿行为合法。现场调查时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包含有矿山开采项目,在断续生产期间有开山采石情况,但不用“偷偷”。反映的开山采石问题,属实。

2018年6月24日现场调查发现,灰硅石厂东侧有一个面积约2平方米的水泥底座,是灰硅石厂原来的破碎系统因设备陈旧,没有维修价值,拟在水泥底座上安装破碎设备以替换原来的旧设备,待新设备安装后,拆除旧设备。“新建一个石子加工厂”,实为扩建石子加工项目,并非“一证两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平顶山市乾利非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扩建年产20万吨灰硅石项目,2018年6月25日鲁山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鲁环责停[2018]01号),责令停止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

平顶山市乾利非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灰硅石项目,未经验收实施行政处罚后至今仍未验收,并有断续生产行为。6月26日鲁山县环保局决定依法对其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并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鲁环停[2018]01号),责令停止生产,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进行提标改造。

问责情况:

平顶山市乾利非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硅粉石项目存在未验收且断续生产。鲁山县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程晓东,在日常监管中存在工作不力、以罚代管、履职不到位现象,经鲁山县环保局研究决定,给予程晓东全局通报批评处理,并写出深刻检查。

二、平顶山市鲁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17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违规建成的盛世花园小区手续违法违规不说,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严重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水体呈现暗黑色,连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马不跳河(流经沙河汇入平顶山白龟山水库)。泪泪黑水连同生活垃圾形成严重污染,气味腥臭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

盛世花园安置小区位于鲁山县张良镇张良卫生院东200米处,设计建设商住楼三栋,由当地居民孔鲁刚、王六、王东六三人共同投资建设。2010年开工,2013年12月底建成入住。该小区所占土地为张良镇张东村2组废弃坑塘及部分旧房址拆迁腾退土地,均属建设用地。

(一)“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属实。

盛世花园安置小区在规划期、建设期、销售期均未取得相应审批手续。

(二)“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属实。

盛世花园安置小区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小区东北侧老寨壕沟内。

(三)“水体呈现暗黑色,连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马不跳河(流经沙河汇入平顶山白龟山水库),泪泪黑水连同生活垃圾形成严重污染,气味腥臭难闻”,属实。

盛世花园小区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老寨壕沟后,下行2公里与马不跳河交汇,再进入冷水河,最后汇入沙河;生活垃圾大量堆积在生活污水与老寨壕沟交汇处。现场检查未见暗黑色水体,因污水量较小未形成地表径流,但存在随雨水径流汇入沙河隐患。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6月25日上午,张良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盛世花园小区堆放老寨沟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垃圾2车。

(二)6月26日,张良镇政府督促盛世花园小区建设不低于70立方米的化粪池,实现污水零排放。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日前。(责任人:刘广耀 )

(三)盛世花园小区化粪池建成后,由张良镇政府负责定期使用吸污车清理后送至鲁山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待张良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后送至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责任人:彭大洋)

(四)6月24日,鲁山县河长办公室向张良镇政府致函,要求张良镇切实落实河长制有关规定,加强巡河频次,坚决杜绝各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

(一)张良镇住建综合执法大队因工作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盛世花园小区违法建设问题发生。经张良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队长王东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盛世花园小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鲁山县城建监察三中队虽对建设方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处以罚金,但未能有效制止工程施工,致使该违法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存在监管不力、以罚代管现象。经鲁山县住建局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城建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孙书政行政警告处分。

(三)盛世花园小区生活污水及垃圾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鲁山县河务局工程建管股股长鲁国营未能履行职责,导致问题发生。经鲁山县河务局研究,决定免去鲁国营工程建管股股长职务。

(四)盛世花园小区未取得用地许可,鲁山县国土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导致工程擅自开工建设且于2014年违规建成。经鲁山县国土局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佳彬行政警告处分。

三、平顶山市舞钢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85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李板庄村有个鸳鸯厂,臭气熏天,多次向畜牧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该厂到底在不在禁养区内,如果在禁养区内,请给出下一步的措施,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给合理的措施和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

经舞钢市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

接此转办件前,我市已在6月10日接到第十批转办件,关于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相关环境违法问题的情况反映,并于6月16日我市已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报告了处理结果。

(一)反映“臭气熏天”情况属实。该合作社粪污收集后存放于晾晒棚内,未及时外运,对产生的气味也未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二)2016年、2017年舞钢市信访局、畜牧局、环保局等部门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属实。信访局将投诉案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督促解决。畜牧部门及时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该场建设粪棚,排污沟增设盖板,做到雨污分流。尹集镇政府也多次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养殖社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进行整改。舞钢市环保局要求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能满足需要的晾粪棚及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但是该合作社并未按照相关单位的指导意见,将粪污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关于该合作社在不在禁养区的问题,根据《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6]63号)及《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舞钢市畜禽养殖限养区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18〕36号)等有关规定,舞钢市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我市划定的限养区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

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舞钢市尹集镇政府(舞尹政[2018]60号)文件要求,于6月25日之前将所有存栏清除销售完毕,6月30日前主动拆除鸭舍及配套设施,清运所有鸭粪。舞钢市尹集镇政府于6月30日决定对其启动强制拆除程序,并编制了《关于对舞钢市磊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强制拆迁的实施方案》(舞尹政[2018]72号),要求于7月20日前完成。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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