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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18-07-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十二批

2018年7月8日

一、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5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平行山市叶县龙泉乡草厂村家兴门厂紧挨村民居住区,距离最近的不超过3米,木门打磨、喷漆及噪声严重扰民,油漆味刺鼻,粉尘污染空气,严重威胁村民的身心健康,严重污染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多次向上级反映都没有结果,请求将该厂拆除搬迁至村子外部远离村民居住区。2、家兴门厂所取得的环评手续受到村民质疑,紧挨村民居住区建设带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叶县环保部门存在违规通过环保手续,请求撤销该门厂的环保手续并进行调查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平行山市叶县龙泉乡草厂村家兴门厂紧挨村民居住区,距离最近的不超过3米”问题,属实。

叶县家兴门厂确实存在距离居民区较近问题。据现场检查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到21户居民。

(二)反映的“木门打磨、喷漆及噪声严重扰民,油漆味刺鼻,粉尘污染空气,严重威胁村民的身心健康,严重污染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叶县家兴门厂建设有密闭生产车间,密闭喷漆房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建设有中央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等污染防治设施。2018年4月,叶县家兴门厂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建设的年产3万套烤漆门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无组织排放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油漆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597-2001)I类标准。叶县家兴门厂虽然达标排放,但因距居民区较近,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污染影响。

(三)反映的“多次向上级反映都没有结果”问题

2017年8月4日到6日,叶县环保局确实多次接到过关于叶县家兴门厂“粉尘、废气、污水外排,影响周围环境”问题的举报,但举报的这段时间该厂并没有生产,污染情况无法判定,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厂环保设施不完善,过去生产时应存在油漆气味污染问题。执法人员已及时把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此后至2018年6月23日接中央督察交办案件前,未接到有关该厂的污染举报。

(四)反映的“紧挨村民居住区建设带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叶县环保部门存在违规通过环保手续”问题,不属实。

1.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于2017年5月9日在叶县发改委备案(豫平叶县制造〔2017〕10423)。

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卫生防护距离内21户居民,提出了由企业与居民签订租赁协议,居民搬迁后作为企业办公、宿舍、仓储场所,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污染防治措施有明确规定。

以上情况是叶县环保局审批该项目的重要依据。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按照叶县环保局对家兴门厂年产3万套烤漆门项目的审批意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当项目对外产生不利影响时,你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出现环境违法、厂群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上访等问题,应立即无条件停止生产”要求,6月25日叶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

(二)叶县环保局收回叶县家兴门厂年产3万套烤漆门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并监督该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房屋租赁协议及用途(办公、职工宿舍、仓储)。未完成落实前禁止生产。

(三)叶县龙泉乡政府,督促叶县家兴门厂严格按照其承诺的3个月内完成搬迁和稳控工作。

问责情况:

二、平顶山市舞钢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3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平顶山市舞钢市尚店镇三坤郭村与王老庄村之间的贾岗河被严重污染的问题。三坤郭村境内国道234路边新建一处粉碎筛选石子的厂家,厂以下三公里左右的坑塘全部淤平,桥眼被堵,受污染的贾岗河在舞钢市水源地田岗水库的上游仅几公里处,可能威胁水质安全。本该取缔的企业反而办理了环评,请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舞钢市政府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三坤郭村境内国道234路边新建一处粉碎筛选石子的厂家,厂以下三公里左右的坑塘全部淤平,桥眼被堵,受污染的贾岗河在舞钢市水源地田岗水库的上游仅几公里处,可能威胁水质安全”问题,属实

1.坑塘淤积情况调查。工作专班7月1日调查发现,昱昌石料厂东侧南北走向的排洪沟(2-3米宽)有泥沙淤积现象,下游600米处的小桥桥眼被泥沙堵塞。沿途没有发现坑塘。

今年4月份,昱昌石料厂建成调试期间,紧邻排洪沟4座沉淀池中的一座出现垮塌,因沉淀池壁高于排洪沟,导致池泥沙进入排洪沟。

2.舞钢市水源地田岗水库水质安全隐患调查。昱昌石料厂东侧的排洪沟在下游8公里处与贾岗河交汇,交汇后再往下游21公里为舞钢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田岗水库。昱昌石料厂虽不在田岗水库保护区内,但事故排放对水库水质构成一定威胁。昱昌石料厂进行沙石加工没有添加其他物料,事故排放泥沙对田岗水库水质有影响,但较小。

(二)反映的“本该取缔的企业反而办理了环评”问题,不属实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昱昌石料厂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并经舞钢市发改委备案。昱昌石料厂合法审批,不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昱昌石料厂事故排放泥沙淤塞排洪沟问题,舞钢市人民政府责成舞钢市环保局立案调查;舞钢市尚店镇政府责令昱昌石料厂立即清淤,限7月10日前完成整改。7月2日,昱昌石料厂已组织挖掘机等设备开始清淤。

2.针对昱昌石料厂存在的对舞钢市饮用水水源地-田岗水库水质构成不利影响问题,舞钢市尚店镇政府要求昱昌石料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加固沉淀池、论证并建设事故池,防止事故状态下泥沙进入河道。完成时限:8月15日前。

问责情况:

1.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网格长、三冢郭村支部书记李学民诫勉谈话,网格员孙顺卿给予辞退处理。

2.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焦玉玺同志约谈

三、平顶山市新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50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新华区七矿家属院,17年市文明委下拨的文明改造款让该区改造居民社区,至今七矿家属院仍然没有改造。该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混乱,路灯不亮无人管理。该家属院30号院存在严重的私搭乱建的现象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

经新华区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平顶山市新华区七矿家属院,17年市文明委下拨的文明改造款让该区改造居民社区,至今七矿家属院仍然没有改造”问题部分属实。

平顶山市新华区长青路七矿家属院30号院成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隶属平煤集团。该院一直由平煤七矿内部进行管理。经调查核实,新华区至今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该院的文明改造款项,新华区环保和住建部门、办事处和社区也并未对该院进行过文明卫生环境整治方面的工程治理。并根据平煤七矿提供的文字材料显示,2017年至2018年从未收到过上级下拨的文明款。从新华区文明办提供的情况说明中也显示,新华区文明办也未收到过任何上级部门对长青路七矿家属院的文明改造款,新华文明办也未对该家属院下拨过任何款项。

但该院2017年由平煤七矿进行过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造,因施工标准低,居民不满意,6月19日新华区已收到反映这个庭院问题的交办件,并已成立了由区政协主席、分包办事处县级干部赵小英和区法院院长、分包社区县级干部杨红卫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曙光街办事处主任康晓娜为责任领导;曙光街办事处副主任孟杨培和分管环保工作的曙光街办事处副主任付嘉为第一责任领导和第二责任领导;凌云社区书记陶建国和凌云社区主任席海洋为盯守负责人的专班小组进行督查和盯守,督促平煤七矿进行施工整改。

(二)反映的“该家属院的物业管理混乱,路灯不亮无人管理”的问题属实。

经实地查看了解,30号院目前由爱佳美邦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路灯不亮是由于该家属院个别路灯因为灯泡损坏和电路损坏及爱佳美邦物业管理公司欠缴供电局电费所致。路灯据统计共有四处不亮。

(三)反映的“该家属院30号院存在严重的私搭乱建的现象无人管理”的问题属实。

属地曙光街街道办事处和平煤七矿结合,对该家属院的私搭乱建情况进行了排查,共计13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有效推进该交办案件的整治进度,前期已成立的工作专班加紧做好和平煤七矿的沟通联系,督促配合相关问题整改。    

(一)管理该院的物业公司7月4日前将损坏和不会亮的路灯维修完毕,恢复供电;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社区每周对该院进行检查,对该问题的整改情况加以监督。

(二)对13处私搭乱建建筑在2018年7月6日张贴拆除通知,并告知住户在7月7日到7月11日内自行拆除;对到期未自行拆除的,属地曙光街街道办事处和平煤七矿结合将其强制拆除,限拆时间:7月12日—7月18日。

下一步跟踪进度,对到期未自行拆除的将强行拆除,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问责情况:

四、平顶山市鲁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86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七街小学向西丁字口的位置,有多家小商贩私自在家进行加工卤肉菜品类,不清楚使用什么原料焚烧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排查,鲁山县七街小学西丁字口处只有一家卤肉加工作坊,未发现有菜品类加工场所。该卤肉加工作坊经营人丁军亮,鲁山县琴台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四组人,租赁他人房屋,经营卤肉加工。现场看到,制作卤肉时,使用木柴及散煤作燃料,煮肉散发的气味较大,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30日,鲁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商局、食药局联合执法,对灶台、水池等设施进行清除取缔。

问责情况:

五、平顶山市卫东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21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卫东区月台河贾庄清真寺附近有一家活鸡屠宰点,污水直排月台河,蚊蝇滋生,臭气难闻,污染环境,晚上杀鸡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卫东区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

6月30日,接到交办问题件后,卫东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安保亮带领案件交办组人员及专班人员、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副职、大营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所反映卫东区月台河贾庄清真寺附近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卫东区月台河贾庄清真寺附近确实有一家活鸡屠宰点。该活鸡屠宰点位于大营村第十二居民组清真寺南侧胡同西头,临月台河东侧,周边是回族群众聚居区域。该经营者租赁民房作为加工点,生活污水流入月台河污水管网,加工现场环境很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安保亮现场明确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为整改责任单位,要求鸿鹰街道立即行动,限期一天内完成清理取缔任务。

处理及整改情况:

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按照治理“散乱污”场所“两断三清”工作要求和“立行立改”的工作原则,立即对该处进行了取缔。现场租赁吊车将鸡笼、褪毛机、水桶等设备清理、吊离现场,对墙面进行清洗刷白,对地面进行冲洗消毒。房东主动清退了活鸡屠宰点业主。至当晚23时,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屠宰点彻底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

群众举报的该问题暴露出卫东区在散乱污场所治理上还存在有整治不到位现象,为严肃工作纪律,区政府要求鸿鹰街道办事处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环保所所长王伟同志、大营村十二居民组组长陈山红同志作出通报批评。举一反三,认真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治要求。

六、平顶山市新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6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对平顶山市新城区应滨办事处东滍村104水位线以内东安门窗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1、2015年应滨区办事处原书记李继平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确指出该公司位于白龟山水库104标线以下,不属于东滍村所有,属书库管理局管辖。本次处理结果又说其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04)以外952.74米处”;2、东安门窗有限公司的所有人为南宋村村领导温军学,其受新城区应滨办事处原书记李继平的保护,2015年以来不断扩大违规建筑面积,本次“回头看”如此重视,截至2018年6月22日,也只自行拆除了四个大生产车间,核心区二层楼仍屹立不倒,随时可以恢复。3、温军学利用李继平为保护伞,把举报过他的上访者抓起来进行打击报复。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经新城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2015年应滨区办事处原书记李继平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确指出该公司位于白龟山水库104标线以下,不属于东滍村所有,属书库管理局管辖。本次处理结果又说其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04)以外952.74米处”问题,属实。

经调查,应滨办事处曾于2015年7月对涉及东安门窗有限公司的信访事项出具信访意见书,其中“办理过程栏目”第二条显示:反映建厂房一事,该位置位于白龟山水库104线以下,不属于东滍村所有,属水库管理局管辖。

长期以来,周边群众普遍认为长安大道以南就是104以下,存在认识不准确。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办理第5批D410000201

806050135号案件时,委托平顶山市公路交通设计院进行实地勘测,经过认定,该门窗厂距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04)以外952.74米。

(二)反映的“东安门窗有限公司的所有人为南宋村村领导温军学,其受新城区应滨办事处原书记李继平的保护,2015年以来不断扩大违规建筑面积,本次“回头看”如此重视,截至2018年6月22日,也只自行拆除了四个大生产车间,核心区二层楼仍屹立不倒,随时可以恢复”问题,不属实。

经新城区纪工委调查,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李冀平与温军学两人属上下级关系,只存在有正常的工作往来,李冀平作为上级领导对辖区内单位负有监督与指导的责任,而并非为“保护”。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七、平顶山市新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12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新城区翠林蓝湾A区2号楼,二楼豫达洗浴会所噪音太大而且地板渗水,多次向怡景物业、洗浴会所、社区以及环保局反映,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部分住户不得不到其他地方居住,麻烦督查一下。

调查核实情况:

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

豫达洗浴会所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翠林蓝湾A区2号楼临街商铺1-2层,2层以上为住户,1层以下为两间半下沉式车库,2015年10月开业。

6月30日现场调查发现:(一)豫达洗浴会所噪音来自安装在二楼新风系统风机。(二)渗水问题物业、洗浴会所、社区多次协调解决,因属洗浴行业正常经营时用水量较大,加之建筑地基沉降原因,导致原有的防水层存在部分开裂渗水现象,造成其楼下的两间车库之间公共墙部分的内顶角约有两平方米渗水印迹,一层以下为车库,没有居民住宅,不存在无法居住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针对噪音问题:豫达洗浴会所已于7月3日将产生噪音的风机进行拆除。

(二)针对渗水问题:豫达洗浴会所一是停用位于车库上方的男浴区浸泡池,并联系防水施工人员对洗浴区域防水层情况进行排查修复,修复完成前不得使用浸泡池。二是积极联系业主对车库上方受损墙面进行修复,取得谅解。

问责情况:

八、平顶山市新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41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山水库东治村南1千米处平顶山市东安门窗有限公司,6月5日已经向督察组反映过,公示结果目前仅拆除了4个生产车间,现有30多间二层办公区域至今尚未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

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反映的问题属实。

经调查,剩余两层楼房为非生产用房,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104)以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接到第5批D410000201806050135号案件时,根据要求已责令该厂对设备、原料进行了清运,且自行拆除了4间生产车间,并通过了省、市案件督察组的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九、平顶山市鲁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03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乡关岈村有人在此采矿(铅锌矿),村子周边房屋被震裂,河道堵塞,村民没有安全保障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政府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反映的“村子周边房屋被震裂”问题,属实。

马庄铅锌矿位于鲁山县赵村镇关岈村马庄组,洞口距马庄组大约400米。该公司采用地下开采,开采爆破产生的震动对马庄村民的房屋造成一定影响。经现场核查,马庄村有2户房屋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疑似震动造成。

(二)反映的“河道堵塞村民没有安全保障”问题,属实。

6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邻近矿区河道堆积有矿渣。经查证,2017年7月,赵村镇关垭村东沟组村民出行道路受洪水冲刷,路基受到威胁。为保护道路和群众出行安全,关岈村委会与马庄铅锌矿协商,用矿渣加宽村路,保护路基。由于倾倒矿渣较多,对河道行洪有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通过赵村镇政府协调7月5日,河南省健珑矿业有限公司已与存在房屋裂缝的两户居民达成赔偿协议。

(二)针对河道堵塞问题,鲁山县河务局于6月29日向河南省健珑矿业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鲁山罚责改〔2018〕第088号),要求其于2018年7月1日前清除堵塞河道的矿渣,恢复河道畅通。截止7月1日17时,河道内矿渣已清除完毕。

问责情况:

十、平顶山市鲁山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8000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南郎店村杨树沟组东300米处,堆放了千万立方废水料混合化学垃圾,来源是在梁洼镇八里坪村前的一家企业:有色汇源氧化铝生产公司(坐标:北纬33 °48‘50“,东径112 °55‘35“),该企业的有害有毒废料利用管道输送至梁洼岗爻组西与杨树沟组东的交汇处,并建设了脱水车间(坐标:33 °49‘54“,东径112°55‘14“)进行脱水,脱水后的尘沫料未经任何处理就地堆放。该尘沫中含有相当高的火碱量,对人畜饮水损害极大,在这堆放尘沫更潜伏特大的溃坝隐患,现存量千万立方,大约40米高,无混凝土或石砌坝堤,这样堆放,又无依照国家对此坝堤建设标准筑坝,如遇连阴雨涝天,料中吸含水份超出极限时对全村民居住在300米之下的数百口百姓和房屋将彻底不复存在,刮风天,尘土飞扬,灰尘遮日。工厂在这堆放氧化铝废尘料有害物,不仅伤及普通百姓,同时对平顶山市民的饮水源的巨大污染(白龟山水库),正在堆放物下的杨树沟村前有去白龟山的分支流,由村前分支流一公里向西流入石龙河,又转入大浪河,再经大浪河直入白龟山饮水库,可这里堆放废料的火碱或其它有毒有害成份通过水的渗透和冲洗进入河流,直接破坏了上百万人的饮水质量与人身健康。更包括沿石龙河周边的几个行政村:南店村、段店村、郎坟村、鹁鸽吴村、保障村、八里坪等村。

调查核实情况:

经鲁山县政府调查核实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归纳报告如下:

(一)关于安全问题,属实。

反映问题为汇源公司氢铝车间沉降槽排出的赤泥(含水量在75%左右)经管道传输到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排到岗窑赤泥库(压滤后赤泥含水量在30%以下),2017年11月已停用。岗窑赤泥库位于梁洼镇南店村杨树沟组岗窑,坝体距离梁洼镇南店村杨树沟组1000米,占地233亩,设计总库容227.98万立方米,总坝高36米。2017年11月库容达到设计的库容要求后停止使用,进入闭库程序。该赤泥库《安全现状评价》已由平顶山市先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等待专家评审,闭库设计方案已委托山东德和设计院正在编制。2018年6月6日已按要求完成了闭库测绘,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已出具。尾矿库安全等级共分为五个等级,该赤泥库为四级库,风险等级为“较小”。

(二)关于有毒有害问题,属实。

赤泥的主要成分为碱(氢氧化物),还含有氟化物、钠及铝等,含有碱性化学物质的特性决定了赤泥对环境有一定的腐蚀性,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为了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赤泥库建设初期,汇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全部敷设了高密度防渗膜。为防止赤泥库渗滤废水污染,汇源公司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了240立方米的渗滤废水收集池,并配备了四台回用水泵,确保渗滤废水通过回用管道全部抽回汇源公司回用。 2018年6月24日汇源公司委托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岗窑赤坭库观测井进行取样检测,与赤泥有关联的15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三)关于粉尘污染问题,属实。

运行期间堆存赤泥时,采取分层碾压的堆存方式,同时赤泥含水量较高,表面水分蒸发后形成板结层,且不存在碾压现象不易起尘。由于岗窑赤泥库目前闭库期,覆盖赤泥的黄土大部分裸露,存在扬尘产生隐患。为避免扬尘产生,目前已使用苫布对裸露部分全部覆盖。

(四)关于威胁饮用水问题,部分属实。

该赤泥库外排废水时对下游饮用水源有威胁,为此汇源公司建设了240立方米的渗滤废水收集池,并配备了四台回用水泵,确保渗滤废水通过回用管道全部抽回汇源公司回用。

2018年6月29日,鲁山县环境监测站对石龙河、大浪河进行了取样监测,13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通过调取大浪河入沙河、白龟山水库鲁山县断面自动监测数据,2018年1月至6月份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

处理及整改情况:

按照鲁山县政府的要求,在汇源公司赤泥库闭库期间及闭库后鲁山县安监局、环保局将督促汇源公司严格按照闭库方案实施闭库,同时加强对闭库中、闭库后的安全、环保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问责情况:

十一、平顶山市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80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郏县广天乡赵花园村,周围有10家工厂建在居民区,对居民生活严重影响,没有环保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

经郏县政府调查核实:

(一)反映的“平顶山市郏县广天乡赵花园村,周围有10家工厂建在居民区”,属实。

郏县广天乡赵花园村共有13家铁锅铸造加工企业。赵花园村铁锅铸造历史久远,在广天乡赵花园村及周边有很多人都谙熟铁锅生产工艺。随着时代进展,铁锅生产从作坊式逐步发展成工厂化,但生产地点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形成了工厂与居民混杂状况。

随着包括赵花园村在内的广天铁锅行业的发展,污染等问题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为引导铁锅行业良性发展,广天乡政府于2011年12月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现代厨具园区规划,园区规划环评通过了平顶山市环保局审批(平环审[2011]63号)。

(二)反映的“对居民生活严重影响”,部分属实。

1、通过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赵花园村13家铁锅生产企业逐步淘汰了冲天炉生产工艺,改为中频电炉铸造铁锅;用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取代了原有的除尘设施,抛光生产线粉尘得到高效收集处理;用UV光氧催化设施,取代了活性炭处理设施,铁锅喷涂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得到高效收集处理。历次监测报告结果均表明各企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虽然达标排放,但由于企业与居民住宅混杂,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污染影响。

2、针对反映“对居民生活严重影响”的问题,调查人员于2018年7月4日,走访了赵花园村部分群众,他们均认为:“以前未整改治理时有污染,经过近几年整改治理后没啥污染了。”

(三)反映的“没有环保手续”的问题,不属实。

郏县广天乡赵花园村13家铁锅生产企业,已全部办理环评手续及评估备案手续,并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

一是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有7家,分别是:1、河南华邦电器炊具有限公司(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58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166号);2、平顶山市华合炊具有限公司(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37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139号);3、平顶山市华友炊具有限公司(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62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142号);4、郏县恒发炊具有限公司(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55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165号);5、郏县瑞康炊具有限公司(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56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164号);6、郏县金锅源炊具有限公司(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46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145号);7、郏县上保锅厂(审批文号:郏环审[2015]90号,验收文号:郏环审[2016]207号)。

二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规违法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明电 [2016]33号)的要求,进行现状评估备案的有6家,分别是:1、郏县广天新能炊具厂(备案文号:郏环[2016]156号);2、郏县广阔天地锅厂(备案文号:郏环[2016]156号);3、河南省豫花苑炊具有限公司(备案文号:郏环[2016]156号); 4、郏县豫厨炊具有限公司(备案文号:郏环[2016]174号);5、平顶山弘运炊具有限公司(备案文号:郏环[2016]174号);6、郏县鼎盛炊具有限公司(备案文号:郏环[2016]144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郏县政府要求环保部门、广天乡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增强绿色发展意识,积极向园区群众宣传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园区整改治理成效。加大园区企业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处理到位,确保企业守法生产经营,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问责情况:

十二、平顶山市宝丰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50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宝丰县东关化肥厂生活区。因两河治理将该生活区的26户房子给拆除了,至今政府没有给住户们解决住房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经宝丰县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该案件工作专班实地调查,“两河”治理项目规划涉及东关化肥厂生活区房屋用地,26户房屋确属拆迁规划范围,但目前“两河”治理项目正对上游进行整治,尚未涉及该区域的房屋,26家住户目前均在原址居住,若涉及此区域的拆迁,按照房屋征收有关政策执行,举报人反映的“因两河治理将该生活区的26户房子给拆除了,至今政府没有给住户们解决住房问题”与调查情况不符,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存在拆除东关化肥厂生活区行为,更没有“至今政府没有给住户们解决住房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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