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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关于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二批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关于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91228日,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76件,现将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410400000000201912240002

汝州市王寨乡冶墙村,几十辆大车在汝河滩拉石料,车速快,扬尘大,往河里拉垃圾回填。

经汝州市人民政府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汝州市人民政府在办理第六批D410400000000201912170003号、第十批D410400000000201912210001号交办问题时,就已接到与本次交办问题的相同反映,并进行以下调查:

2019年12月24日,调查人员对反映的王寨乡冶墙村北汝河段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区域内有拉石料和拉垃圾回填现象,也未发现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扬尘污染的问题。走访王寨乡冶墙村干部和群众,均对信访举报事项表示不知情。

属实

 

 

批交办问题

2

D410400000000201912250003

高新区第二小学南200米,有两间厂房,喷漆电焊,12月25日还在生产。

经高新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高新区第二小学附近有两间厂房位于高新区戴庄村第二小学南200米路西村民住宅内主要从事自动杀鱼机外购配件试验组装

现场调查时,见有电焊、喷漆作业现象。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3

D410400000000201912260008

叶县廉村乡,廉村骆庄一组,有一小型养殖厂,粪便直排,气味大,靠近灰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养殖场即骆海中养殖场,位于叶县廉村镇廉村行政村骆庄自然村北,距离灰河约80米,距离村庄约30米,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年出栏生猪1200头,建设有猪舍2栋,现存栏育肥仔猪600头。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于2019年10月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平台完成网上备案(备案号:201941042200000301)。

骆海中养殖场日常养殖活动中产生的粪污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沉淀物用于周边农田肥料综合利用,上层清液经消毒后,用于养殖区域周边绿化灌溉。

骆海中养殖场在日常养殖活动中因除臭药剂喷洒不及时,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一是叶县畜牧局在12月27日向骆海中养殖场下发《行政指导告知书》,提出指导意见:对厂区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打扫;定时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完善除臭剂使用台账。二是该养殖场正在建设200平方米晾粪棚,恶臭采取设置猪舍通风系统,及时清理猪舍粪便,保持圈内干燥、厂区及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三是按照备案内容,立即开展整改

整改时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内容要求,在2020年8月31日前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第十批交办问题

4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1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北段,海港大酒店对面有一工地(澜山府)进行土石方作业,扬尘较大。

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9年12月5日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以来,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管控要求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在对各工地巡查期间,未发现澜山府项目工地有土石方作业现象。目前,澜山府项目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封条完好无损,仍处于停工状态。据了解,12月25日中午,澜山府项目对门前人行道方砖进行了修整,前后只有两个小时,之后立即进行了严密覆盖。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5

D410400000000201912270010

石龙区大庄矿,大有能源和天昊煤场原煤露天堆放,扬尘较大。

经石龙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反映的大有能源煤场原煤露天堆放,扬尘较大问题不属实。

大有能源即平顶山市大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石龙区大庄矿院内,采用无烟煤为原料从事洁净型煤生产,建设有称量式喂料机、环式破碎机、卧式搅拌机、轮碾机、液压成型机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全密闭料棚及棚内喷淋污染防治设施。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7年8月通过石龙区环保局审批(平龙环审〔2017〕16号),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9年5月15日通过自主验收,二期工程目前尚未建设。

大有能源按照环评要求建设2500m2全密闭原料大棚,原煤全部进入密闭料棚储存2019年大有能源按照河南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完成了“五到位、一密闭”治理任务,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验收。现场调查时未见大有能源存在原煤露天堆放现象。

(二)反映的昊商贸煤场原煤露天堆放,扬尘较大问题不属实。

天昊煤场即平顶山市旭昊商贸有限公司,位于石龙区大庄矿院内,采用原料-上料-干燥-下料-产品生产工艺,从事烘干煤泥生产,建设有热风机、滚筒干燥机、皮带输送机、喂料机主要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有旋风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器、全密闭料棚及喷淋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编制的《年加工100万吨工业废物循环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12月通过石龙区环保局审批(平龙环审〔2018〕19号),2019年8月14日通过自主验收。

旭昊商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3650m2全密闭原料大棚,原煤全部进入密闭料棚储存。2019年,按照河南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落实“五到位、一密闭”治理现场调查时未见旭昊商贸存在原煤露天堆放现象。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6

X410400000000201912250002

新华区校尉营村煤站天天晚上拉煤,严重影响村民休息,路面煤尘多,影响我们出行,遇到起风天气时煤尘很大,晚上拉煤车来来回回,影响村民休息和生活。

经新华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新华区校尉营村煤站天天晚上拉煤,严重影响村民休息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校尉营村煤站实为平顶山市风顺运输有限公司西牵站台项目,位于新华区校尉营村村北,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集运业务,编制的《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17日通过新华区环保局备案并公示。

平顶山市风顺运输有限公司西牵站台项目属仓储周转类项目,运营时工程机械装、卸车和物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为主要污染物。平顶山市风顺运输有限公司按照《现状评估报告》要求,建设有封闭煤棚,并配套建设了棚内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装置、污水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现场调查时,平顶山市风顺运输有限公司西牵站台项目因资金问题,按照《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处于停止运营状态,未见近期组织运输现象。

(二)反映的路面煤尘多,影响出行,遇到起风天气时煤尘很大,晚上拉煤车来来回回,影响村民休息和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长期以来,因校尉营村临近我市北部矿区产煤单位,周边散布违建洗煤点、洗渣点较多,货物进出运输频繁加之部分货运车辆超载运输导致校尉营村通村道路破损严重,区域环境较差。

为整治校尉营村周边环境,2017年新华区政府将校尉营村周边列入北部矿区环境整治范围,对校尉营村周边区域原有的违建洗煤点、洗渣点进行取缔,对所占土地实施退场还林。因校尉营村通村道路为农业生产道路,在集中环境整治时采取了临时硬化措施,并定时清扫保洁,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彻底解决校尉营村出行问题,2019年5月新华区交通局将校尉营村通村道路纳入乡镇道路管理,拟对该道路实施提标改造,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现场调查时,校尉营村通村道路存在路面破损现象,但因清扫较为及时,车辆通行时有轻微道路扬尘现象。经走访道路沿线居民,未得到近期有重型煤炭货运车辆通行的反映。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

新华区政府要求新新街办事处督促校尉营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校尉营村通村道路清扫保洁,遇大风天气及时洒水保湿。

新华区环保局要求平顶山市风顺运输有限公司,加快无组织排放治理进度,未完成整治前不得投入运营。

整改时限

2019年12月27日

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27日,新华区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踏勘,负责校尉营村保洁工作的欣兴物业公司已增配洒水车辆,每日定时对校尉营村通村道路进行降尘作业。

 

第十批交办问题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平顶山市时间:1212日至1227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5-2661090,专门邮政信箱:平顶山市A01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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