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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关于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三批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关于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9122812:00时,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76件,现将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410400000000201912230003

湛河区曹镇乡张庄村北200米左右老砖厂内有一无名工厂,生产时噪音较大,晚上生产时有喷漆现象,气味难闻。

经湛河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无名工厂即位于曹镇乡张庄村北200米原曹镇乡机械厂院内的机械维修部。主要从事煤矿液压支架修理,未办理规划、发改、土地、环保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属实

整改措施:2019年12月24日,曹镇乡工作人员责令该修理点立即自行清除所有修理设备,停止经营行为。(2019年12月26日已完成)

追责情况:李红涛同志作为张庄村包村领导,对该无名工厂巡查监管存在明显漏洞,经湛河区曹镇乡党委主要领导批示,现决定对李红涛同志进行约谈。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员刘天军,未能履职尽责,存在巡查监管失职情况,经湛河区曹镇乡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刘天军全乡通报批评。

第十二批交办问题

2

D410400000000201912230005

湛河区潘庄村苗张路有一家具厂生产时粉尘和噪音较大,正在生产。

经湛河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家具厂位于湛河区河滨办事处苗张路潘庄村。2018年3月,经营者杨建租用潘庄村村民魏金良所建仓库,从事办公家具的存放、销售业务。后因办公家具销路不畅,经营者杨建于2019年10月在未办理规划、发改、土地、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断续从事木材加工。

属实

整改措施:拆除木材加工机器设备,清理原料。

整改情况:12月26日,木材加工机械设备已拆除并清理出厂,加工原料已清除。

追责情况:张春伟作为潘庄村网格的分包科级领导,对该家具厂巡查监管存在一定的工作漏洞,为严肃工作纪律,经湛河区河滨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批示对张春伟进行约谈河滨办事处潘庄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员魏金良,未能履行好排查监管责任,经河滨办事处研究,决定给予魏金良全乡通报批评。

第十二批交办问题

3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2

宝丰县李庄乡南牛村,龙山被私自开采挖石料,破坏植物。

宝丰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采挖石料的地方位于李庄乡南牛村村南龙山山脚下。通过对该村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调查询问和该村村民委员会证明,该村村南龙山山脚下有一遗留民采坑,该采坑形成于80年代,是附近村民建房修路陆续取石所形成,2016年至今该处石料没有被采挖过。

经现场查看,该民采坑没有采挖迹象,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也未发现该处有私自盗挖石料现象。

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4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4

郏县白庙乡五里庙村北海岸后边200米路北,有一个达康消毒餐具(没手续,黑作坊),清洗餐盘过程中废水直排,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郏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达康消毒餐具作坊全称为郏县达康餐具销售中心,位于郏县白庙乡五里庙村。主要从事餐具清洗、消毒业务,建设有洗碗机、包装机、沉淀池等生产设施。

2019年12月26日,白庙乡在实施《强力推进“三散”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时发现,郏县达康餐具销售中心在未办理规划、发改、国土、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建设且已建成投产,属于“散乱污”企业。白庙乡政府立即对郏县达康餐具销售中心采取断电措施,并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立即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27日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郏县白庙乡五里庙村网格长陈国强、网格员王书套对环保攻坚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日常排查不细、监管不力,郏县白庙乡纪委对五里庙村网格长陈国强、网格员王书套给予全乡通报。

第十批交办问题

5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6

鲁山县张店乡叶茂村曹塘组,村民李云霞家盖房子扬尘大,给周边住户带来不便。

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9年12月28日,调查人员对反映问题现场调查,反映的叶茂村村民李云霞所建房屋位于鲁山县张店乡叶茂村曹堂组南侧,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因邻里关系不睦问题,处于断续建设状态。

现场调查时,李云霞所建房屋处于停工状态,房屋主体已基本建成,存放的砂石建材采取了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及周边有洒水抑尘痕迹,未见扬尘现象。因李云霞所建房屋紧邻曹堂组进出道路,施工期间部分砂石建材沿路存放,不排除在施工期间施工建材装卸有扬尘产生,存在影响过往行人出行现象。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1、现场要求业主尽快将剩余物料清理干净,解决给周边住户带来不便的问题。2、要求其装卸、清理物料的车辆避开行人过往高峰时段和休息时段作业,尽量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3、要求其现场施工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要求,做好扬尘防控工作。4、设置施工告知牌,对施工内容步骤进行公示,取得邻里谅解。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29日上午,李云霞已按要求设置了施工告知牌,临路物料堆已集中清理至主干道以外,并进行了覆盖。

第十批交办问题

6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9

鲁山县熊背乡熊背村老和尚坡有一砂石场,扬尘较大。

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2019年12月28日,调查人员对反映的区域进行实地察看,熊背乡熊背村老和尚坡周边未见有新建砂石场及私采滥挖砂石现象。在老和尚坡南侧,有一处废弃选铁厂,即原豫鑫矿业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原因已于2013年停产至今。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供水、供电线路已切断,进出道路已不具备通行条件。

不属实

工作措施鲁山县政府要求熊背乡政府负责,督促原豫鑫矿业有限公司经营业主立即对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清理(2020年1月1日前完成)。

 

第十批交办问题

7

D410400000000201912260004

平顶山湛河区景阳路第一个十字路口,新昌农资店对面有一水泥制品厂扬尘大,影响周边居民,12月26日仍在生产;在该水泥制品厂东150左右有一个床垫厂,气味大,影响周边居民。

经湛河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一)反映的“平顶山湛河区景阳路第一个十字路口,新昌农资店对面有一水泥制品厂扬尘大,影响周边居民,12月26日仍在生产”问题,不属实。

2019年12月27日,经荆山办事处现场调查,反映的水泥制品厂因未办理规划、发改、土地、环评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已在2017年由荆山办事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原水泥制品厂所在区域,现由韵达快递公司租赁,作为仓库使用,周边未见有水泥制品生产现象。

(二)反映的在水泥制品厂东150米左右有一个床垫厂,气味大,影响周边居民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床垫厂即平顶山市乐谷家具有限公司,主要制作家用床垫,虽注册为平顶山市乐谷家具有限公司,其实并未涉及家具制作。该公司主要对棕榈垫进行简单地包装、缝合、压膜,不涉及化学处理、喷漆工艺,无废水、废气产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内有轻微的棕榈自然气味散发,未见有刺鼻性气味。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8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3

新华区凌云路与三七路交叉口向南50米左右,有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新华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建筑工地即河南省轩翔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云栖公馆项目,拟建高层住宅楼2栋,设计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现已完成基坑开挖及混凝土浇筑压实施工步骤。

2019年12月26日晚,因云栖公馆项目基坑东侧、北侧支护沉降竖向位移变化量严重超过安全允许范围,出现基坑支护坍塌隐患,需立即进行基坑底部混凝土浇筑压实作业,确保项目紧邻的三矿家属院居民安全。抢险期间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振动棒、塔吊等施工机械有噪声产生,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现场调查时,抢险施工已结束,云栖公馆项目按照《新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的通知》(平新环攻坚办〔2019〕31号)要求处于停工状态。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新华区政府责成西高皇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施工期间尽量避开居民夜间休息时段,同时要向周边生活区摆放安民告示,做好解释工作,完善夜间施工手续并及时公示,网格员要切实做好工地的安全监管和环保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28日已完成。

问责情况:云栖公馆项目在抢险施工中属于应急程序,但因在重污染天气管控其间完成施工后未在有关部门报备,经区环境污染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区政府、攻坚办联合对西高皇办事处分管副职田晓涛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对区住建局韩新星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并责成同级纪检部门对具体责任人予以问责,经西高皇办事处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李宇龙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第十批交办问题

9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7

平顶山新华区香山办事处,清风医院南100米废旧的造纸厂院内,现在是垃圾停放站,负责人是李新,每天在院内点燃没用的塑料垃圾,气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新华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垃圾停放点实为石桥营村村民李新占家的老宅院,位于新华区香山管委会石桥营村西南500米路南处,因李新占已不在此居住,此处院落现为石桥营村环卫人员暂存劳动工具及保洁车辆使用。

现场调查时,院内堆存有已完成分拣、打包待转售的废旧饮料瓶、废纸等物资8包,未见金属切割、挤压加工设备,院内无焚烧塑料制品痕迹。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新华区政府责成香山管委会要求石桥营村该院负责人对院内垃圾进行清理,并对院外卫生进行彻底打扫。

整改情况石桥营村该院内外卫生已进行彻底清理,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做到干净整洁。12月28日已整改到位。

第十批交办问题

10

D410400000000201912270008

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路东(鹰皇花园北侧),天河庄园工地施工,噪声扰民。

新华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施工工地即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于2019年6月份开工,土地、规划、施工手续齐全,目前处于基坑开挖阶段。由河南天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林州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场调查时,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新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的通知》(平新环攻坚办〔2019〕31号)要求,于2019年12月4日起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已开挖基坑使用覆盖网全部严密苫盖。

因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属在建施工工地,会在部分结构施工过程中(如连续梁混凝土浇筑)因工艺要求组织夜间连续施工新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告诫河南天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及林州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依法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并提出如下要求:1.非施工工艺要求不得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2.确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的,须提前报备相关部门,经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示后方可施工。3.加强施工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噪音。

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1

D410400000000201912240003

平顶山卫东区土寨沟村垃圾填埋场,废水往河道直排,气味大。

经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土寨沟村垃圾填埋场即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街道土寨沟村东南侧山沟,设计库容292万立方,服役年限22年,由填埋库区、生产辅助区、渗滤液处理区及进场道路组成,于2009年10月通过原平顶山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平环审〔2009〕79号)。

按照环评要求,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采用HDPE/GCL复合人工防渗结构工艺,建设有垃圾渗滤液防渗系统,并配套建设了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后因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每日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需求,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在与市污水处理厂签订《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协议》后,每日通过密闭罐车将部分垃圾渗滤液自渗滤液收集池直接转运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为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2019年8月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对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套安装了水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现场调查时,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日常产生的渗滤液全部通过场内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收集后用于场区绿化灌溉使用,未见渗滤液直接外排现象。经查阅水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及平顶山市垃圾填埋场《2019年4季度自行监测报告》,垃圾渗滤液废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主要恶臭污染物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制要求。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2

D410400000000201912240004

卫东区八矿选煤厂往辛北村鱼塘偷拍污水,导致鱼大量死亡。

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一)反映的八矿选煤厂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

八矿选煤厂即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位于卫东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辛北村平煤股份八矿工业广场内,建于1985年,主要从事原煤洗选,年入洗原煤500万吨。

以往,八矿选煤厂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煤泥水浓缩机、煤泥沉淀池等煤泥水处理设施,并配套建设有煤泥水事故收集池3座,正常生产时洗煤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出现生产事故时已建设的煤泥水事故收集池可满足生产系统煤泥水收集。

为深挖洗煤废水资源潜力,2019年9月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原八矿煤泥热电厂拟建土地,利用八矿选煤厂浓缩池底流煤泥新建了煤泥再洗选项目,采用多级水介质旋流器分选+脱水筛+多次浮选(扫选+粗选+精选)+压滤的工艺,将八矿选煤厂日常生产时产生的煤泥废水全部引入再选处理,处理后的清净洗煤废水回用于八矿选煤厂。项目建成投产后,八矿选煤厂原有煤泥水处理系统随即停止使用。

现场调查时,八矿选煤厂及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泥再洗选项目正常生产,经对上述两家企业厂界周边实地踏勘,未见生产污水外排现象。

(二)反映的鱼群大量死亡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辛北村鱼塘实为平煤八矿井下采空区沉降后形成的自然坑塘,位于卫东区平安大道南侧辛北村东南方向,平煤铁路专用线与平煤国铁联络线交汇处,与八矿洗煤厂直线距离约2.5KM,水域面积约10亩。

现场调查时发现,辛北村鱼塘上游无清净来水,主要接纳周边汇集的雨水及上游村庄和平煤八矿生活区部分生活污水,未见有渔业养殖活动,经对坑塘周边进行踏勘未见死鱼现象。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3

D410400000000201912220001

平顶山卫东区光华街道办事处,东山小区后面有一个洗煤厂,日夜生产,扬尘大,噪音大,影响周围群众休息,物料未覆盖,污染地下水。

 

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洗煤厂即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位于卫东区光华路街道程庄村原八矿煤泥热电厂拟建项目土地,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9月通过卫东区环保局审批(平卫环报〔2019〕13号),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0%,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一)反映的洗煤厂日夜生产,扬尘大,物料未覆盖,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

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期,按照《卫东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建设期使用的易扬尘物料及建设时产生的建筑渣土均采取了有效覆盖措施,对厂区周边道路及厂内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方式降低扬尘污染。

现场调查时,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组织生产调试。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有全密闭精煤堆棚、中煤堆棚、尾煤堆棚、堆棚地面全部硬化,堆棚顶部全覆盖安装干喷雾降尘装置,并建设了密闭厂房、密闭料仓,生产调试活动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未见煤堆裸露,扬尘大现象。

按照环评要求,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产期间厂房内输水管道产生的跑、冒、滴、漏污水及冲洗水、事故放水,经雨污分离系统收集后进入煤泥水处理系统不外排;浓缩池、事故池、煤泥水缓冲池等设施按照环评要求采取有防渗、防漏措施。现场调查时,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煤泥水循环系统、厂区雨污分流系统运行正常,经对厂区周边踏勘,未见污水外排现象。

(二)反映的噪音大,影响周围群众休息问题,部分属实。

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平煤八矿原煤外运及平煤响水社区居民进出的主要通道,重型货运车辆日夜往返频繁,为保证行车安全,运输车辆此路段行驶时制动、起步及鸣笛现象较为常见,有运输噪音产生。因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仅进入设备调试期,尚未有大量产品参与此路段货物运输,反映的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与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性不大。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4

D410400000000201912260005

平顶山卫东区东环路街道115号,平煤集团中平能化铁运处机务段,火车头维修厂,晚上18:00——20:00火车头停靠维修时,废气排放回收不完全,气味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运输处机务段,由运转车间、检修车间和修配车间等三个业务车间组成,主要承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自备内燃机车在运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任务。

2019年12月28日,调查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运输处机务段内燃铁路机车维护保养及中、小修均在密闭检修库内进行,维护保养及中、小修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运输处机务段处于平煤铁路专用线南、北两线分离区段,在每日运输繁忙时有多趟重编组列车驶经此处,加之平煤铁路专用线为单线运行,部分调车机车(只有车头)进入机务段轨道等候调度指令,导致正线行驶的重载机车尾气与部分调车机车怠速尾气相互叠加,严重时段存在机车尾气异味聚集加重现象。

目前,国家暂未对内燃铁路机车尾气排放限值作出明确规定,对内燃铁路机车尾气治理也未提出指导性措施,调查人员现场要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路运输处机务段,在不影响铁路安全运行情况下,协调运行调度减少调车机车在场内停留时间,减少因机车尾气聚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5

D410400000000201912230006

卫东区八矿东山小区旁边新建浮选厂,煤堆无覆盖,扬尘较大;下雨时黑水横流,无任何措施,污染地下水;晚上生产时大车过境时,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

经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新建浮选厂即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位于卫东区光华路街道程庄村原八矿煤泥热电厂拟建项目土地,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9月通过卫东区环保局审批(平卫环报〔2019〕13号),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0%,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一)反映的浮选厂夜间生产,煤堆无覆盖,扬尘较大问题,不属实。

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期,按照《卫东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建设期使用的易扬尘物料及建设时产生的建筑渣土均采取了有效覆盖措施,对厂区周边道路及厂内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方式降低扬尘污染。

现场调查时,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组织生产调试。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有全密闭精煤堆棚、中煤堆棚、尾煤堆棚、堆棚地面全部硬化,堆棚顶部全覆盖安装干喷雾降尘装置,并建设了密闭厂房、密闭料仓,生产调试活动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未见煤堆裸露,扬尘大现象。

(二)反映的下雨时黑水横流,无任何措施,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

按照环评要求,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产期间厂房内输水管道产生的跑、冒、滴、漏污水及冲洗水、事故放水,经雨污分离系统收集后进入煤泥水处理系统不外排;浓缩池、事故池、煤泥水缓冲池等设施按照环评要求采取有防渗、防漏措施。现场调查时,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煤泥水循环系统、厂区雨污分流系统运行正常,经对厂区周边踏勘,未见污水外排现象。

(三)反映的晚上生产时大车路过时,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部分属实。

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平煤八矿原煤外运及平煤响水社区居民进出的主要通道,重型货运车辆日夜往返频繁,为保证行车安全,运输车辆此路段行驶时制动、起步及鸣笛现象较为常见,有运输噪音产生。因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仅进入设备调试期,尚未有大量产品参与此路段货物运输,反映的晚上生产时大车路过时,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与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性不大。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6

D410400000000201912250002

卫东区八矿东山小区旁边新建浮选厂夜间生产,煤堆无覆盖,扬尘较大,晚上生产时大车路过时,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

经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新建浮选厂即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80万吨煤泥再洗选项目,位于卫东区光华路街道程庄村原八矿煤泥热电厂拟建项目土地,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9月通过卫东区环保局审批(平卫环报〔2019〕13号),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0%,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一)反映的浮选厂夜间生产,煤堆无覆盖,扬尘较大问题,不属实。

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期,按照《卫东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建设期使用的易扬尘物料及建设时产生的建筑渣土均采取了有效覆盖措施,对厂区周边道路及厂内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方式降低扬尘污染。

现场调查时,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组织生产调试。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有全密闭精煤堆棚、中煤堆棚、尾煤堆棚、堆棚地面全部硬化,堆棚顶部全覆盖安装干喷雾降尘装置,并建设了密闭厂房、密闭料仓,生产调试活动均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未见煤堆裸露,扬尘大现象。

(二)反映的晚上生产时大车路过时,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部分属实。

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平煤八矿原煤外运及平煤响水社区居民进出的主要通道,重型货运车辆日夜往返频繁,为保证行车安全,运输车辆此路段行驶时制动、起步及鸣笛现象较为常见,有运输噪音产生。因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仅进入设备调试期,尚未有大量产品参与此路段货物运输,反映的晚上生产时大车路过时,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与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性不大。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17

D410400000000201912260001

卫东区八矿选煤厂往辛北村鱼塘偷拉污水,导致鱼大量死亡;举报人要求该选煤厂赔偿两年的鱼苗钱。

经卫东区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反映的八矿选煤厂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

八矿选煤厂即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选煤厂位于卫东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辛北村平煤股份八矿工业广场内,建于1985年,主要从事原煤洗选,年入洗原煤500万吨。

以往,八矿选煤厂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煤泥水浓缩机、煤泥沉淀池等煤泥水处理设施,并配套建设有煤泥水事故收集池3座,正常生产时洗煤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出现生产事故时已建设的煤泥水事故收集池可满足生产系统煤泥水收集。

为深挖洗煤废水资源潜力,2019年9月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原八矿煤泥热电厂拟建土地,利用八矿洗煤厂浓缩池底流煤泥新建了煤泥再洗选项目,采用多级水介质旋流器分选+脱水筛+多次浮选(扫选+粗选+精选)+压滤的工艺,将八矿选煤厂日常生产时产生的煤泥废水全部引入再选处理,处理后的清净洗煤废水回用于八矿选煤厂。项目建成投产后,八矿选煤厂原有煤泥水处理系统随即停止使用。

现场调查时,八矿选煤厂及河南平煤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煤泥再洗选项目正常生产,经对上述两家企业厂界周边实地踏勘,未见生产污水外排现象。

(二)反映的鱼群大量死亡问题,不属实。

反映的辛北村鱼塘实为平煤八矿井下采空区沉降后形成的自然坑塘,位于卫东区平安大道南侧辛北村东南方向,平煤铁路专用线与平煤国铁联络线交汇处,与八矿选煤厂直线距离约2.5KM,水域面积约10亩。

现场调查时发现,辛北村鱼塘上游无清净来水,主要接纳周边汇集的雨水及上游村庄和平煤八矿生活区部分生活污水,未见有渔业养殖活动,经对坑塘周边进行踏勘未见死鱼现象。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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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0400000000201912250001

卫东区矿工路东段,总机厂院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吊车)无牌照,现场作业,冒黑烟。

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总机场即中平能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卫东区矿工路东段。中平能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日常生产需要,自购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7辆,租用吊车1辆,用于厂房维护。按照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中平能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均持有尾气排放合格证书。其中租用吊车牌照为豫DC2680,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不属实

第十批交办问题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平顶山市时间:1212日至1227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5-2661090,专门邮政信箱:平顶山市A01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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