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环境环保局使用无人机查获2家沙堆露天堆放违法行为
叶县环境保护局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将无人机列入环境执法装备,每季度对辖区各个乡镇区域进行无人机巡飞,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
2021年4月28日,叶县环境保护局在洪庄杨乡用无人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姜渡口村附近有沙子堆放场,沙堆露天堆放,未进行有效覆盖。根据问题线索,叶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核实,发现业主殷晓伟、马彦生采购的沙堆露天堆放未进行有效覆盖,产生的扬尘直接影响周边空气质量。叶县环境保护局对上述2家沙堆业主依法立案查处,并对并要求立即进行全覆盖。经环保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两名业主深刻认识到自身环境违法的严重性,自觉履行环保处罚决定,主动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