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开展“以案学法”活动
为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以案学法”活动。
3月初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机抽取近3年市本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18本,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由支队法制科汇总并列出问题台账。
4月12日上午,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自查问题通报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执法支队全体同志参会,同时会议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尚宏庆同志参加。
会上,由执法支队法制科负责同志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存在的问题以课件形式分案卷进行通报,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逐一讲解。随后局法规科科长尚宏庆对通报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全体参会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讨论。
最后,支队班子针对此次案卷质量自查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对照此次活动发现的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运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杜绝自查出的问题在今后环境执法工作中再次发生。
二是各科室、各大队负责同志,要对照此次自查问题,对近3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报告及整改措施,推动自查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要以此次案件质量自查为契机,对照以往在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切实提升今后案件办理质量。
通过此次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纠工作,为下一步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