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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 持续开展帮扶指导 扎实推进臭氧防控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为持续加强涉VOCs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以深入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惠企业、促发展为载体,6月23日至25日,对龙泉乡木门企业开展了一次为期3天的全面环保诊治,重在“帮扶”,旨在“提升”,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源头减排,达成了多种效益同赢,全力以赴降低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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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翻阅资料)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监察执法人员先后实地走访了叶县玉林门厂、叶县艺美居门厂、叶县琪琪木门厂、河南范范木业有限公司、叶县四通门业加工厂等20余家木门加工厂,并按照“一厂一策”分别从每个企业审批手续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设施运行台账、废气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等相关情况,对企业实施“全方位”体检。同时,执法人员使用PID、风速仪等新式执法装备对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和废气收集风速进行现场检测,用数据“说话”,并“精准式”帮扶,要求企业通过加大抽风量、及时更换活性炭、过滤棉、做好密闭等相关方式,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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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查看污防设施并用PID检测仪检测无组织排放情况、用风速仪测试集气罩下收集风速

针对“体检”发现的,叶县玉林门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危险废物存间,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问题,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68号)文规定,对该企业免予处罚,并现场“科学性”指导企业制作正确规范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进行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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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悬挂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下一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将持续推进涉VOCs企业臭氧防控“全覆盖”式帮扶指导工作,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精细化管控,科学实施综合治理,全力降低污染排放,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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