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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平顶山市XXX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8—羟基喹啉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发布日期:2023-0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案情简介】

近期,我市接上级交办该公司存在环评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存在遗漏邻硝基苯酚回收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未说明和工段3700t/a硫酸钠回收的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去向等相关内容;2、未进行丙烯醛、硫酸特征因子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及监测;3、废水中含有邻氨基苯酚等有机物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艺流程及物料平衡分析中,未对废水中苯胺类进行评价问题。以上问题你公司涉嫌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

【查处情况】

以上问题该公司涉嫌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公司处99.2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责任人处9.92万元罚款。同时对环评编制单位也进行了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生态环境部门重视案件交办线索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及时启动调查程序,锁定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并依法处罚,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严打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态度和切实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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