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2-0000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
浏览次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域督察办、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再次修订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和《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我厅制定的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 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pdf
附件2 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另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