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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破难题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破难题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72 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按时完成。

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5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商务局要成立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的办公室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报市攻坚办机动车组。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按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各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5月20日前报市攻坚办备案。

三、通报进展,严格督查。

市攻坚办机动车组从5月20日起,每周通报一次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明确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将以微信、攻坚战报等形式实时向市领导及市攻坚办报送。市攻坚办将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联系人:曹晶晶      联系电话: 3505115

邮箱:pdsdaqiwuran@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破难题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72 号)

2.柴油货车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分工及进展情况统计表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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