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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石龙区环保业务推行“不见面”网上办理服务

发布日期:2020-02-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文明平顶山

2月14日上午,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局长孙晓东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区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检查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并强调疫情期间必须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污水处理正常,医疗垃圾按要求规范收集处置,特别是一次性口罩,不得随意丢弃。要求各企业做好复工生产的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石龙区把服务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作为当前环评审批的首要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保障。

全面推行“无接触式”审批流程,防疫期间,生态环境审批工作全面推行电话受理、网上受理审批事项工作机制,将审批科的办公电话和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进行公布,为办事人员提供24小时的电话业务咨询,审批要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从网上受理。在防疫期间做到网上受理、电子化审批,确需纸质文档的事项可通过邮寄或疫情过后补充的方式处理。在环评报告专家评审阶段,不再召开专家现场评审会,力争采用函审、网络会议的方式进行,保证项目环评报告的正常评审。

并积极为疫情防控项目“开好绿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求,要求对区委区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临时性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主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对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按规定补办手续。

主动与立项等相关部门对接,建立三类建设项目清单,提前介入,积极配合,专人负责,主动服务。在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主动为建设单位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待疫情结束后,跟进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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