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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辐射安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7日关于1个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7日关于1个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7日-20231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399035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市生态环境局

    编:467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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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通过公告,无反对意见。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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