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辐射安全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84-00000-2024-0001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辐射安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叶县人民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23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叶县人民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环辐〔2024〕8号                                                                                        

叶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嘉德恒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叶县人民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扩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叶县人民医院拟将病房楼一楼西南部库房改造建设DSA02手术室及配套功能室,新增1台飞利浦Azurion5 M20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设备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7.08%。

三、你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30日内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应将经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同时上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六)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