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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翔大道西延工程(龙翔大道转盘-平顶山高铁站)和平顶山市恒德源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等2个项目的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6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

关于2019年12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11日我局对龙翔大道西延工程(龙翔大道转盘-平顶山高铁站)和平顶山市恒德源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16日-2019年122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990310、2692123(行政服务中心)

    真: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中段

    编:46703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龙翔大道西延工程(龙翔大道转盘-平顶山高铁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环监表[2019]33

2019年1211

2

关于《平顶山市恒德源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环审[2019]34

2019年1211

 

平环监表[2019]33号报告表   提取码:alra                     平环监表[2019]33号.doc


平环审[2019]34号报告书报批版  提取码:blxf                  平环审[2019]3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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