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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东晟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中间相碳微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6-09-23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东晟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中间相碳微球项目

文号

平环审[201621

报告下载地址

http://pan.baidu.com/s/1gfDgad1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东晟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中间相碳微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东晟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平顶山东晟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中间相碳微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石龙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石龙区原巨源焦化厂旧址,投资9500万元建设中间相碳微球生产线,主要建设生产装置区、固体成品库、罐区、办公楼等设施以及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环保工程。项目原料为中温煤沥青,辅料为洗油、甲苯,产品为中间相碳微球粉和负极材料,副产品为浸渍剂沥青和蒽油。生产工艺为:原料沥青经计量后进入压力0.7MPa,温度为420℃的反应釜内,经聚合反应后进入冷却器换热至250℃;在常压沉降槽与一次洗油混合后分层,上层滤液回收溶剂和制取浸渍剂沥青,沉降物送入盘式真空过滤机(同时加入洗油和甲苯进行洗涤),洗涤液送去回收溶剂,固体物经氮气吹扫进入干燥机干燥,风力分级后包装得到产品中间相碳微球粉。生产所用蒸汽和热能,由配套的天然气锅炉、天燃气导热油炉和管式炉提供。项目防护距离100米,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该项目涉及未批先建,石龙区环境保护局已查处。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要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尚未建设完成部分在施工期需加强管理,文明科学施工,落实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产各工序产生的工艺不凝气和放散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废气洗涤塔经洗油洗涤后送至管式加热炉作为燃料燃烧;锅炉、导热油炉和管式加热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5米高烟囱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分级工序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出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限值要求。企业须按《报告书》的要求设置100米的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防止在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生活区、学校等敏感点。

3、项目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限值要求;厂区车间采取分区防渗、防腐处理,防范污染地下水。

4、加强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限值要求。

5、浮渣、油泥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副产品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项目竣工后要及时进行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石龙区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6年9月20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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