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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1-06 浏览次数:

 

关于2016年1月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或行政服务科。公示期: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2692123
传真:0375-269212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467000)
 
 
 
 
 

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建设内容与规模
环评单位
1
华润新能源鲁山银岭风电场项目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鲁山县张良镇和磙子营乡
电力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鲁山县张良镇和磙子营乡,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电机组,与叶县朝阳风电场共用一座升压站。项目1#机组西南侧有楚长城遗址(最近机组距离约207米),距离居民点均在300米以上。项目风机噪声防护距离300米(噪声执行标准2类),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二、污染物产排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期道路修整、场地平整、风机机组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弃土弃渣、施工噪声等。运营期为升压站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食堂油烟(净化处理)、风机噪声和风机光影影响,另有风机运转产生的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避让文物、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地貌、道路定期洒水等措施有效防范生态破坏。三、审批要求: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施工管理,场内道路、风机、箱变基础、升压站、电缆铺设及线路架空等每个施工环节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要及时回填夯实,减少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开挖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建设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储存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和周围林地绿化,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建设变压器事故油收集池,收集后的变压器油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部门处理,严禁事故含油废水外排。经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评估,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较小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润新能源叶县朝阳风电场项目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叶县常村镇
电力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叶县常村镇西北部与鲁山县交界的山区叶县一侧,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电机组,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含生产区和生活区,综合楼、高低压配电房、辅助用房等,与鲁山县银岭风电场共用)。项目19#机组西有楚长城遗址(最近机组距离约183米),距离居民点均在300米以上。项目风机噪声防护距离300米(噪声执行标准1类),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二、污染物产排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期道路修整、场地平整、风机机组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弃土弃渣、施工噪声等。运营期为升压站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食堂油烟(净化处理)、风机噪声和风机光影影响,另有风机运转产生的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避让文物、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地貌、道路定期洒水等措施有效防范生态破坏。三、审批要求: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施工管理,场内道路、风机、箱变基础、升压站、电缆铺设及线路架空等每个施工环节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要及时回填夯实,减少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开挖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建设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储存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和周围林地绿化,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建设变压器事故油收集池,收集后的变压器油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部门处理,严禁事故含油废水外排。经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评估,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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