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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华润新能源舞钢祥龙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04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华润新能源舞钢祥龙风电场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534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华润新能源舞钢祥龙风电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平顶山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华润新能源舞钢祥龙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舞钢市西部与方城县交界的庙街乡和杨庄乡境内,项目总投资32097.2万元,场区面积约11km2,主要建设内容为18台单机容量2MW风力发电机组(单机轮毂高度85m,风轮直径115m,叶片数3个,配置35kV箱式变电站),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包括综合楼、高低压配电房、辅助用房等)、风机检修道路及风电场与升压站集电线路等。项目风机机组设置300米噪声防护距离,现状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要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强施工管理,文明科学施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场内道路、风机、箱变基础、电缆铺设及线路架空等每个施工环节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要及时回填夯实,减少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开挖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区域内的树木进行移栽,施工结束后在场区及四周植树种草,落实各项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的水保措施。

2、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部分风机基础爆破作业选择环保型爆破方式,合理选择作业时间,控制爆破范围,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工程应优先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按《报告表》的要求设置噪声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禁止在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生活区、学校等敏感点。

3、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和周围林地施肥,不随意外排。同时做好化粪池防渗处理。

4、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收集后带下山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建设变压器事故油收集池,收集后的变压器油交具备相关处理资质部门处理,禁止随意弃置。

五、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申请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舞钢市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项目未取得国土、文物等部门相关许可前禁止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51228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