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评价 环评公示
文号 索引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环评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余热利用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6]18

报告下载地址

http://pan.baidu.com/s/1jIKxyE6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余热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3158.6万元,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二矿、四矿、六矿和洗煤厂、九矿、十矿及其北翼、十一矿和田庄洗煤厂等企业的空压机系统进行改造,新增热交换设备和架空管道,利用空压机的余热作为浴室用水的热源,减少对外供蒸汽及锅炉热源的需求,项目没有新增用地,热交换器置于现有空压机房内。改造后各下属单位现有的蒸汽交换系统和热水锅炉均保留不拆除,作为备用设施。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落实《平顶山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营期加强设备和管道管理维护,防范“跑、冒、滴、漏”现象。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施工期需注意对现有架空管道的避让,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因施工造成的管道破裂等情形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6年7月7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