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评价 环评公示
文号 索引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环评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郏县产业集聚区11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6-07-11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郏县产业集聚区11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616

报告下载地址

http://pan.baidu.com/s/1kUZEnA3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郏县产业集聚区11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意见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郏县产业集聚区11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7700万元,利用郏县产业集聚区平煤机煤矿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第一联合厂房、第二联合厂房和成品仓库三个厂房的屋顶进行建设,设计装机容量11MW,包括安装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站等。设计寿命25年,寿命期内年均发电量1055.66万kWh。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设期在建筑物顶安装光伏发电组件时应选择合适的安装角度,避免产生光污染。合理选择运输和作业时间,防控噪声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营期清洗光伏组件时应注意节约用水。建议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减少废水直接排放。

3、运营期加强对光伏组件、输电系统、逆变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4、施工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设备全部拆除后等各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规范分类,属危险废物的废变压器油、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妥善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项目建成后要及时按照规定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郏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6年7月7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