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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

文号

平环审〔201532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你单位上报的由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专家组意见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拟在平顶山市新城区翠竹路东侧、滍阳路北侧、复兴路南侧,建设平顶山市中医医院新城区分院(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9973.78m2(原为圣光医药制品有限公司厂区,现状其上建筑物主要有临时厂房、办公楼、机修间、生产车间及原料库等,正在拆除),本次环评针对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5层门诊医技综合楼,215层住院楼,床位数1000张。配套设置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电解法消毒工艺)。项目若涉及辐射或二期工程建设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应另外单独进行环评。

二、该《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平面布局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项目建成后及时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平顶山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装修期间使用符合环保标准和节能标准的装修材料、灯具和节水洁具。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二)做好废水防治。院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经医院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后排至市政管网,随后进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等均应严格做好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设置两套处理设施,确保不会产生事故废水排放。

(三)减轻噪声污染。泵、风机等设置于地下专用房间内;病房设置隔声玻璃窗;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置于专用房间内等措施防范噪声对院内病人及外环境的影响。厂区及边界应做好绿化美化、植树种草工作达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的目的。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交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等均属危险废物,应交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项目禁止设置燃煤设施。污水处理站及附属污泥处理设施全封闭处理,恶臭封闭收集后经紫外线消毒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煎煮中药废气通过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市环境监察支队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51116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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