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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城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意 见

发布日期:2014-08-12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河南城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文号

平环监表(201465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城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环境影响报告表》

 

河南城建学院:

你单位上报的由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城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城区春华路与?水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建设1栋综合楼,2栋公寓楼,1座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及其他辅助设施(球场和停车场等)。校区内不设置实验室及化验室。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平顶山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装修期间使用符合环保标准和节能标准的装修材料、灯具和节水洁具。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确需施工的需申请许可。

2、做好废水防治。建筑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新城区污水处理厂。

3、减轻噪声污染。校区合理布局,临路侧采取设置双层隔声窗等措施,确保交通噪声和外部工业企业正常生产不会对校内师生的生活和学习造成影响;泵、风机等设置于地下全封闭式专用房间内,严禁超标及扰民。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处理,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防止二次污染;应配套设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网点,由物业公司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校内禁止设置燃煤设施;地下车库尾气出风口设置在面绿化带内,需合理设置排放口。

五、项目内部及边界应做好绿化美化、植树种草工作(绿化率不低于35.09%),达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的目的。

六、鉴于项目东侧和西侧地块规划均为企业,校方须与新城区管委会加强沟通,要求企业规范建设,合理布局,确保校区不在企业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

七、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市环境监察支队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81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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