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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平顶山源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4亿块蒸压粉煤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4-06-16 浏览次数: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源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4亿块蒸压粉煤灰砖

文号

平环监表(201455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平顶山源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4亿块蒸压粉煤灰砖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平顶山源运工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郑州青润美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2.4亿块蒸压粉煤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叶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7730万元,位于叶县产业聚集区,利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院内闲置场地建设,年产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砖2.4亿块,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主要原料为粉煤灰、炉渣、电石渣、石膏等。生产工艺:各种原料经混合、搅拌、陈化、粉碎、成型、蒸养,得到成品。厂区主要构筑物有原料堆库、成型蒸养生产车间、破碎车间、陈化库、成品堆场及生产辅助用房等。项目使用叶县产业集聚区内蓝光电厂蒸汽。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做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平顶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原料运输车辆密闭,物料转载采用密闭皮带机、增加车间湿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建设密闭仓(库)储存粉煤灰(筒仓)、石膏、电石渣和炉渣(密闭原料堆库)等原辅材料,所有原料严禁露天堆放。成品堆场应及时洒水清扫,保持场区清洁。在运营期应确保破碎机、雷蒙磨、粉煤灰筒仓、配料机和集料中间仓等部位有组织粉尘全部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工程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设备安装减振垫,蒸压釜泄气阀安装消声器,车间采用吸声墙、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废水沉淀池,蒸压釜冷凝水用于配料等综合利用,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后排入集聚区管网送至叶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5、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的不合格废砖破碎后回用作为原料使用。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现状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企业须于当地政府沟通,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项目完工后,须向我局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若因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引起厂群纠纷或群众上访事件,企业须立即停止生产。

六、试生产期间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叶县环境保护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陈树磊                         201469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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