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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2月15日拟作出批复决定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2015-02-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关于2015年2月15日拟作出批复决定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拟对1个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个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和5个试生产项目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报批全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15日-2015年2月22日。如对项目建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在网上留言或拨打举报电话。   电话:0375-3990356         传真:0375-3990306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和谐路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5日局长办公会审议拟批准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试生产批复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 待批准的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与规模 1 宝丰县志同选煤有限公司异地迁建120万吨/年选煤项目 宝丰县志同选煤有限公司 宝丰县大营镇段寨村南     宝丰县志同选煤有限公司是2010年我市洗煤行业整顿保留企业,其年产60万吨洗精煤扩建项目环评于2012年1月19日由我局予以审批,审批文号平环然表(2012)11号,原厂位于张八桥镇芮庄。批准后该企业以年产60万吨洗精煤进行扩建,2014年,该企事业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大营镇段寨村南重新进行选址建设年入洗原煤120万吨洗煤项目,原洗煤厂主设备及配套洗煤设备全部拆除,厂区平整后交宝丰县交警队存放扣押车辆使用。异地迁建洗煤厂已经建成,占地150亩,采用数控跳汰+浮选工艺选煤,厂区四周建成了全封闭抑尘网和喷洒装置,输煤廊道全部密闭,浓缩池、事故池、清水池等洗煤闭路循环系统完善,因为是未建项目,市环境监察支队2014年12月15日依法对该违法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项目环保措施完善,对周围村庄环境影响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为风险较小。 待批复的试生产项目 1 平顶山市汝源奶业有限公司1200头奶牛繁育项目及200头良种奶牛扩建繁育项目 平顶山市汝源奶业有限公司 宝丰县石桥镇田庄村西     该项目于2009年4月8日经我局批复,批复文号平环[2009]91号,按照当时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及审批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我局进行了审批,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可以同步投入使用,宝丰县环保局与环评编制单位于2014年12月28日对现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具备试运行条件。 2 郏县众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石望河矿区)项目 郏县众和建材有限公司 郏县黄道镇石望河村     该项目2010年经郏县政府资源整合,将郏县黄道镇建国石料厂等6个石料厂整合成新的石望河矿区,交郏县众和建材公司开采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服务年限23.78年,开采最终会形成+350米终了平台,服务期满后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治理期为2年。2011年10月19日我局以平环[2011]373号批准同意建设。项目原设计有废土石场和工业广场(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和矿石破碎),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该矿山表层风化不大,矿石基本裸露,不需对表层进行剥离可直接开采加工破碎,同时为了便于对破碎加工场地污染防治措施的管理、减少加工破碎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少污染场地建设,经企业申请并经专家技术论证,同意石望河矿区不再设置废石场,不再建设工业广场,矿石加工破碎送至江山矿区工业广场生产。目前,江山矿区工业广场已经建成了防风抑尘网,四周安装有覆盖100%的喷洒装置,可有效降低工业广场的扬尘污染,具备生产条件。石望河矿区其他相关环保措施也基本完成建设,经市环境监察支队与郏县环保局2015年1月15日现场核查,认为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可以与矿山开采同步投入运营,具备试运行条件。 3 郏县众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江山矿区)项目 郏县众和建材有限公司 郏县黄道镇黄北村     该项目2010年经郏县政府资源整合,将郏县黄道镇老庄战军石料厂等19个石料厂整合成新的江山矿区,交郏县众和建材公司开采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服务年限23.71年,开采最终会形成+350米终了平台,与石望河矿区形成最终平台高度一致,服务期满后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治理期为2年。2011年10月19日我局以平环[2011]371号批准同意建设。项目原设计有废土石场,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该矿山表层风化不大,矿石基本裸露,不需对表层进行剥离可直接开采加工破碎,经企业申请并经专家技术论证,同意该矿区不再设置废石场。目前,江山矿区工业广场已经建成了防风抑尘网,四周安装有覆盖100%的喷洒装置,可有效降低工业广场的扬尘污染,具备生产条件,其他相关环保措施也基本完成建设,经市环境监察支队与郏县环保局2015年1月15日现场核查,认为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可以与矿山开采同步投入运营,具备试运行条件。 style="border-bottom: windowtext 1pt solid; border-left: windowtext 1pt solid; padding-bottom: 0cm;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padding-left: 5.4pt; width: 26.2pt; padding-right: 5.4pt; height: 85.1pt; border-top: #f0f0f0; border-right: windowtext 1pt solid; padding-top: 0cm; 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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