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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文号 平环审[2014]37号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黄道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5日,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在郏县主持召开了《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会,组成了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小组的审查结论和郏县环保局审查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位于郏县县城西北部黄道镇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2.48km2。规划范围粉浆河以东,铁路站场以北,东环路以西,东升大道以南。规划年限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规划主导产业为耐火材料、建材和能源业(能源业依托已批复华能郏县电厂,园区内不再建设电厂)及黄道当地的煤炭资源,实现煤电一体化(禁止入驻煤炭行业下游污染严重的焦化、煤化、碳素等行业)。 二、《报告书》从规划选址、主导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方面,分析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估,提出了规划调整建议,强化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报告书》采用的基础数据翔实,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行,对规划方案的调整建议合理,可作为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发展规划修改以及今后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依据。 三、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发展规划在发展目标、选址、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与《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郏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5)》、《郏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5)》、《郏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黄道镇镇村一体化总体规划(2009-2020)》、《黄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规划发展方向一致。规划区近期用地已全部转变为可建设用地,中远期规划中有部分基本农田需采取土地整理、复垦等占补平衡措施进行调整。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郏县能源耐材产业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优化调整总体规划。 (一)合理用地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分区要求进行开发,按规划要求对规划的居民区和防护绿地进行调整。在建设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问题,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不利影响,工业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工业园区边界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对规划区内受影响及已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现有居民区需尽快搬迁;规划建设的工业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落实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清洁水平高、与主导产业相关产业链条且能延长园区产业链的项目;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园区主导产业的项目,同时禁止入驻水资源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 (三)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优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入区企业外排废水全部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一般固废回收或综合利用,做到妥善处置,严禁企业随意弃置。危险废物按照收集贮存、运输保管的要求做到安全处置,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区内现有企业改扩建要做到“增产不增污”,新建项目应实现区域“增产减污”,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生态保护及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加强工业园区绿化。 (五)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风险防范预案,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六)妥善安置搬迁居民。根据规划实施的进度,对居民及时搬迁,妥善安置,当地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制定搬迁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七)加强园区环境监督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和监测措施,编制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入区项目建设。建立环境管理资料库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及培训,实施环境保护动态化管理。 六、郏县能源建材产业园在园区发展规划实施及开发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自觉接受郏县环保局的环境保护检查与监督管理。 七、建议发展规划尽快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开发和建设。适时进行阶段性环境影响回顾评价,对以后的规划开发工作进行相应调整与改进。建设内容发生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014年3月28日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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