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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平顶山市宝创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园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单位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宝创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园小区项目

文号

平环监表〔201529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平顶山市宝创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

福园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顶山市宝创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宝创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园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规划福泉路与规划紫金山路交叉口西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等。

二、该《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项目建成后及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公示有关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等信息。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应环保投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在施工、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施工期按照《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平顶山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主要扬尘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现场主体使用围挡、封闭作业、地面硬化、料堆采取覆盖及洒水抑尘等措施,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要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遗撒的渣土碎石,建筑垃圾等应集中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出场前需清洗,车辆密闭运输;装修期间使用符合环保标准和节能标准的装修材料、灯具和洁具。施工期间应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禁止夜间施工,确需昼夜连续施工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做好废水防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平顶山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减轻噪声污染。对临近道路的房屋合理布局,同时须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外部噪声对居住人员的影响;泵、风机等产噪设施要按设计规范建设,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严禁超标及扰民。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点,由物业公司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禁止设置燃煤设施,厨房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尾气集中收集后通过专用通道高空排放。规范墙体建设,防范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应做好绿化和生态保护工作,绿化率应达到相应规划要求;禁止设置产生高噪声、油烟废气、有机废气及污染环境的经营、建设项目。如需建设变电站、基站等可能对项目产生环境影响的设施,需单独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六、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评要求执行,如果今后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总量控制指标按照化学需氧量5.3/年,氨氮0.53/年执行。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重新报批,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环保监督检查。

2015911

主办:环评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5-26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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