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专题专栏 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查

平顶山市关于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五批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关于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9年12月23日18:00时,河南省第七“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37件,现将第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410400000000201912160001

  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河儿李村,南侧路边有一处房子,铁大门内有一水泥加工制品,每天大门紧闭。

  2019年12月16日,经湛河区攻坚办督导组进行实地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水泥加工制品厂位于曹镇乡河岸李村南边,原为一驾校,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主要生产小型水泥制品。现场未发现有生产迹象,水泥制品成品堆积较多。今年6月,曹镇乡在湛河区集中开展的“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排查出该水泥制品厂问题,当时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要求其清除原料、水泥制品成品。自责令停产至今该水泥制品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水泥制品成品由于销路不畅且无处放置暂时堆积在此。

  属实

整改措施:清除该水泥制品厂内剩余部分原料和水泥制品成品。整改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1日。整改情况:于12月21日,该制品厂负责人已对厂内部分砂石原料和水泥制品成品全部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因未能履职尽责,巡查监管失职,经曹镇乡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河岸李村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员王二伟全乡通报批评。

   

  2

  D410400000000201912170004

  叶县田庄乡东杨庄村村部和学校附近有一无名养猪场(养殖场内大约有上百头猪,粪水直排,臭气熏天。

  经调查,反映养殖场为叶县田庄乡东杨庄村内一无名养猪场,位于叶县田庄乡东杨庄村村部附近,业主刘学明,养殖场占地约0.7亩,共建8个猪舍,现使用2个,其余闲置。规模为一般散养户,平时视市场行情进行养殖,养殖周期和规模不固定。12月18日,经联合调查组核实,该养殖场未在畜牧、环保等部门备案。养殖场周边未发现有粪污外排现象。目前存栏10头仔猪,由于行业特点,近距离有一定异味,平时产生的粪便收集于猪舍内,每日用斗车转运,用做自家耕地有机肥使用。

  部分

  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田庄乡政府、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养殖场业主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法规政策宣讲,并下达了《禁养通知书》。业主已自行于12月19日将10头仔猪出售,并承诺不再在该场地进行养殖活动。责任追究情况:经田庄乡政府研究,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田庄乡东杨庄村环境监管网格员田云娅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3

  D410400000000201912180001

  叶县辛店镇西徐庄村,众达养殖场(占地几十亩,养殖上千头,规模较大)粪污直排,臭气熏天。

  经查,叶县众达养殖场年出栏5000头生猪项目位于叶县辛店镇西徐庄村,距离附近村庄约430米,法定代表人余海民,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现存栏有约650头左右育肥猪。项目于2018年1月23日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网站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841042200000043);2019年1月14日通过由叶县畜牧局组织的验收。根据该养殖场环境影响备案显示,应配套建设500立方米化粪池,养殖粪便经沉淀后用于农田施肥。目前,该养殖场环保设施已建设有沉淀池和沼气包(根据县畜牧局指导意见,作用等同500立方米化粪池)、晾粪场等,定期喷洒除臭剂,运营正常。

  1、关于“粪污直排”。经查,该养殖场有废水外溢痕迹。此现象是有村民在养殖场西侧租赁农田,并与该场签订养殖粪污消纳协议。在施肥灌溉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不当,致使有养殖废水外溢至田间隔离带沟渠及养殖场西侧自然沟。

  2、关于“臭气熏天”。该养殖场于2019年12月2日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废气进行了自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由于行业特性,以及沉淀池没有覆盖,在养殖场及附近一定区域存在异味。

  经核实,此次所反映的问题与12月13日反映的问题为同一问题(编号:D410400000000201912130005),且已经进行整改处理,故此次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12月17日,该养殖场外排污水沟已全部清理整治到位;业主近日连续出售所养生猪,目前存栏不足200头,将于近期陆续售完。叶县环保局已对该养殖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正按程序推进。由叶县辛店镇政府负责,按照县畜牧局对该养殖场下发的《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该养殖场加大对场内猪舍的清扫频次,对猪舍采取干清粪,减少用水量,并在场区周边种植绿化树;要求沉淀池加盖盖板,做到雨污分流;定期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降低对附近群众的影响。

   

  4

  D410400000000201912160002

  平顶山市北渡镇统张村昌利玻璃制品厂,院内废品收购点烟味大,有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反映的北渡镇统张村昌利玻璃制品厂院内废品收购点,地处黄河路与杨景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湛河区荆山办事处统张村,其全称为“平顶山市三根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审批文号〔2019〕20号),2019年11月11日通过自主验收。该公司主要收购废旧金属,生产工艺为:废旧金属回收-分拣-剪切尺寸-塑料打包-装车派送。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航吊1台、抓钢机2台、龙门剪2台、液压打包机3台、铲车1台、叉车1台、15米地磅1台。该公司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要求,建有生产车间密闭厂房。

  1、反映的噪音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东邻杨景路、北邻空厂房、西邻变电站、南侧为林地,周围350米内无村民居住。该公司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龙门剪、打包机、抓钢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该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进行噪音检测,周边噪声自主检测结果未超标。

  2、反映的烟味大问题,不属实。经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未发现该公司有焚烧垃圾、杂物等现象。

  不属实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平顶山市时间::12月12日起至12月27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5-2661090,专门邮政信箱:平顶山市A01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