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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平顶山市XXX医院检验室废液未单独收集安全处置案

发布日期:2023-0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5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市XXX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检验室废液收集后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未按照要求对检验室废液单独收集,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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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医院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平顶山市XXX医院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依据《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单位处12.7486万元行政处罚。

【启示意义】

一、执法检查全覆盖,特别是对企事业单位中建有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液的收集安全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排污单位对所产生废液做到按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安全处置,消除环境污染的风险和隐患;

二、监督帮扶要到位,强化日常管理,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使排污单位全面了解并掌握各产排污环节的具体情况,落实各类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处置情况,做到依法排污,按要求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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