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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平顶山市某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案情简

  近期,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2000吨8—羟基喹啉项目》内容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在对建设单位处99.2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主要责任人处9.92万元罚款,同时对环评编制单位也进行了行政处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编制单位实际为湖南某技术服务公司,我局在通过多渠道均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通过与建设单位查实,建设单位实际签订环评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单位为河南某技术服务公司。通过对合同签订单位进行调查取证,该公司不具备环评编制业务,为承揽业务争取差价,为逃避后续环评质量出现问题,故意将承揽业务转包至较远地区的环评公司,扰乱环评市场。

查处情况

该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处35.264万元罚款。目前,已对涉及审批事项和环评对环评编制单位失信记分情况等后续处理情况移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典型意义

为严惩环评质量问题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环评市场乱象,对不具备环评编制能力公司为承担业务将所接环评业务转包行为也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在我市形成强大震慑。同时也体现了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打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态度和切实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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