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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4-06-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平顶山市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2008年,平顶山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0.097mg/m3;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0.055 mg/m3;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0.051mg/m3 ,三项指标均符合国家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降尘量年平均值12.29/平方公里·月,符合国家推荐标准要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按污染负荷排序,从大到小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4天,达标率91.3%,比上年增长5.5个百分点,全年没有出现酸雨。
  2、水环境
1)城市饮用水源。2008年,市区取水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级别为“优良”。
2)地下水。2008年,在7个监测井位中,有3个井位水质级别为良好及以上级别,占42.9%,有4个井位水质级别为较差,占57.1%,主要污染物为总硬度。
3)地表水。 2008年所监测的11个监控断面中,符合Ⅰ类标准的断面1个,符合Ⅱ类标准的断面7个,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1个,超Ⅴ类标准的断面2;2个断面的水质劣于其相应的水质功能要求。全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全市地表水污染类型为氮类污染和有机污染类型。
澧河、滚河、北汝河、入库河流(澎河、应河、大浪河),水质均为Ⅱ类,达到了其相应的水质功能要求;沙河、昭平台水库水质为Ⅰ类,白龟山水库水质为Ⅱ类,均达到Ⅱ类水质功能要求;湛河是流经平顶山市区的主要纳污河流,所监控的3个断面中有2个不符合相应水质功能要求(西斜路桥断面、韩庄桥断面)。全市河流水质由优到差依次为:沙河、澧河、入库河流(大浪河、澎河、应河)、北汝河、滚河、湛河。
出境河流。2008年,我市三个省控出境河流断面(沙河舞阳马湾、澧河舞阳叶舞公路桥、八里河舞钢石庄桥)累计达标率:化学需氧量为99.4%,比上年提高3.6%,氨氮为100%,比上年上升12.5%
大中型水库。2008年对四座大中型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进行了监测,昭平台水库水质为Ⅰ类,其余三座水库水质均为Ⅱ类。
3、声环境
2008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昼间为100%,夜间为79.2%,全市功能区达标率为89.6%;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8分贝,质量级别为“好”;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质量级别为“较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2008年全市污废水排放总量为17122万吨,COD排放总量为27230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78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95%,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10862吨、氨氮排放量为1483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336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16368吨,生活氨氮排放量1845吨。
市区污废水排放总量为9635万吨,COD排放总量为9789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04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6.53%,工业COD排放量4799吨、工业氨氮排放量1099吨。
    2、废气
2008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8914624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41502吨,烟尘排放总量为60509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0496吨、烟尘排放量为57497吨、粉尘排放量为19629;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006吨,生活烟尘排放量为3012吨。
市区工业废气排放量8919139万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8736吨,占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68%;工业烟尘排放量42666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74.2%;粉尘排放量3210吨,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6.4%
3、工业固体废物
2008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00.7万吨, 综合利用量932.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76.3万吨,综合利用率73%
市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41.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66.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76.3万吨, 综合利用率79%
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创新监管制度。对重点减排大户姚电公司等实行“日检查、旬调度、月通报、季预警、半年一考核”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24小时紧盯制度,即实行监测、监控、监察联动制度。二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12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三是对城区燃煤锅炉实施综合整治。取缔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到达区域的燃煤锅炉,对供热管网未到达、暂允许使用的锅炉,一律改烧洁净燃料。四是开展煤场、灰场专项整顿。督促姚电公司等大型企业做好煤场灰场“三防”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反弹的违法小煤堆及时予以取缔。五是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白龟山水库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使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保证了饮用水安全。二是加大了对水污染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对华利药业公司、鲁山农友化肥公司和飞行化工公司废水进行了深度治理;对国、省控重点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时刻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三是枯水期对排污大户实行限产限排。四是狠抓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监管,市区及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并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运行。五是排查了各类污染隐患,完善了应急措施。

(三)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我们坚持“预防在立项中、严格在审批中、检查在建设中、验收在标准中”的管理原则,严把国家产业政策关、规划布局关、总量控制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的规定。做到有违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有违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坚决不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坚决不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投产。一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263个,验收新投产项目39个,环评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

(四)生态保护工作。我们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舞钢市完成了生态示范区创建年度目标任务,张良镇、铁山乡和枣林乡完成了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完成了16个省级和1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并全部通过了验收,督促三个重点养殖县的9个规模化养殖场完成了年度限期治理任务,实现了粪污水资源化利用,建成了1家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秸秆禁烧工作。我们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为主”“监管两级,追究县级”原则,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全年落实市级购机补贴324.25万元,强力推进秸秆还田。完善了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的防控监督网络。有效地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使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按照《放射源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制定了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对115家(共有放射源542枚、各类射线装置137套)涉源单位实行身份证管理制度,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废弃放射源全部送贮,无丢失放射源和发生放射性污染事件。

(六)环境执法及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高速公路沿线国道两侧整治专项行动,化工企业污染隐患排查紧急行动和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工作,关闭了6家刚玉企业,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起。全年受理来信来访和省、市批转件26件,环保热线投诉1120件,全部予以及时处理回复,有效地解决了环境热点问题。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及全市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环保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总体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但是,今年我市的环保工作仍十分繁重,今后的环保任务仍很艰巨。望全市人民和各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克难攻坚、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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